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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0,434 筆查詢結果的延伸上下文;文本 1024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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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工 指出 , 歷年 只要 乙等 以上 , 年終 獎金 均 發 一 月 , 如今 修改 規章 , 自然 挑起 公僕 的 潛在 爭取 意識 。 以往 依 慣例 , 一般 都 是 。 乙等 逐年 輪替 , 或許 與 業務 績效 相較 無法 做到 公平 公允 , 但是 既然 約定俗成 而且 獎金 齊一 , 彼此 心態 還 不致於 激起 反彈 , 但是 這 一 修法 , 難免 形成 對 實質 報酬 間距 的 爭取 與 較量 。 此外 , 少數 員工 認為 , 市府 各 單位 人事 考評 慣常 對 已 調升 職位 或 職等 的 員工 , 在 年度 考績 列為 乙等 , 原因 是 期望 讓賢 以 符合 平均 原則 及 達到 百分比 的 要求 。 這 種 作法 應 屬 陋習 必須 加以 袪除 。 因為 升職 與 升等 係 因 工作 表現 暨 年資 累算 而 得 , 既然 可以 陞遷 卻 對 評鑑 業務 績效 的 考績 予以 壓抑 , 若非 調升 過程 不當 , 否則 不 應 衍生 矛盾 現象 。 針對 部屬 關注 個人 考績 的 心態 , 許多 單位 主管 表示 可以 理解 , 他們 也 坦承 要 做到 百分之百 的 公平 似乎 不 可能 , 身為 主管 也 無法 排除 主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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