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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免 本 院 長期 受 污染 之 害 。 八十三年 二月 七日 ( 星期一 ) 。 李 院長 在 主管 座談會 中 , 詢問 本 院 監測 小組 經費 情形 , 會 後 並 捐助 五萬 元 。 八十三年 二月 十五日 ( 星期二 ) 。 南港 區公所 函覆 : 八十三年度 山豬窟 掩埋場 回饋 地方 經費 共計 新台幣 一三 ﹑ ﹑ 元 , 已 由 本 府 環境 保護 局 83121 北市 環四字 第二四二四 號 函 將 是 項 經費 移撥 本 所 在案 , 但 所 移撥 經費 係 編列 該 局 經常 門 ; 其 分配 數額 舊莊里 九 ﹑ 一 ﹑ 元 , 九如里 ﹑ 中研里 ﹑ 南港區 等 各 一 ﹑ 三 ﹑ 元 , 合計 一三 ﹑ ﹑ 元 。 八十三年度 回饋 地方 經費 之 動支 情形 , 除 舊莊 ﹑ 九如 等 二 里 辦公處 已 各 舉辦 一 次 淨山 健行 活動 , 共 動支 經費 七一六 ﹑ 六三 元 外 , 其餘 回饋 經費 均 尚未 動支 。 八十三年 二月 十六日 ( 星期三 ) 。 環保局 以 書面 答覆 『 南港 地區 山豬窟 垃圾 掩埋場 污染 監測 小組 』 所 提 之 廿三 項 質疑 。 八十三年 二月 十七日 ( 星期四 ) 。 本 院 監測 小組 與 居民 代表 舉行 二月份 聯席 會議 , 決定 本 院 小組 工作 以 工程 或 掩埋 技術 建議 ﹑ 環境 監測 ﹑ 複驗 ﹑ 抽測 ﹑ 取樣 送驗 為 重點 , 與 南港 全 區 監測 小組 之 重點 : 監督 工程 執行 ﹑ 環境 品質 ﹑ 檢舉 ﹑ 提出 質疑 ﹑ 發行 通訊 等 工作 有所 區別 , 但 共同 目的 相同 : 即 做好 監督 監測 工作 , 使 山豬窟 垃圾 掩埋場 成為 公害 最 小 的 掩埋場 。 八十三年 三月 三日 ( 星期四 ) 。 本 院 監測 小組 至 內湖 焚化廠 與 環保局長 吳義雄 等 舉行 合作 監測 協調會 , 決定 請 該 局 儘早 成立 『 山豬窟 垃圾 掩埋場 公害 防治 委員會 』 , 並 依據 本 小組 對 其 『 環境 監測 計畫 表 』 ﹑ 『 八十三年 元月份 環境 監測 結果 』 所 做 之 建議 , 在 兩 週 內 補送 『 水質 檢驗 方法 ﹑ 採樣 位置圖 』 等 資料 。 八十三年 三月 十八日 ( 星期五 ) 。 『 南港 地區 山豬窟 垃圾 掩埋場 污染 監測 小組 』 勘查 工地 現場 , 並 向 環保局 提出 第二 次 書面 質疑 。 環保局 副局長 張晃彰 同意 : 在 四月份 生 垃圾 進場 以前 為 附近 居民 舉行 說明會 或 簡報 , 另 承諾 今後 願 以 最 大 誠意 溝通 。 環保局 將 『 水質 檢驗 方法 ﹑ 採樣 位置圖 』 等 資料 送 本 小組 參考 。 八十三年 三月 廿一日 ( 星期一 ) 。 工務局 建管處 函覆 : 有關 山豬窟 垃圾 掩埋場 案 , 經 查 本 府 環保局 業 於 83年 2月 17日 掛號 向 本 局 提出 申請 雜項 執照 , 刻 依 規定 審理 中 。 八十三年 三月 廿五日 ( 星期五 ) 。 環保局 將 『 山豬窟 垃圾 衛生 掩埋場 監督 委員會 設置 要點 草案 』 送 本 小組 參考 。 八十三年 四月 十二日 ( 星期二 ) 。 環保局 舉行 『 山豬窟 垃圾 衛生 掩埋場 監督 委員會 設置 要點 草案 』 討論會 , 本 小組 魏良才 、 洪楚璋 、 張啟雄 代表 出席 。 八十三年 四月 十三日 ( 星期三 ) 。 小組 舉行 四月份 會議 , 就 環保局 提供 之 『 水質 檢驗 方法 ﹑ 採樣 位置圖 』 等 資料 及 合作 監測 實施 等 案 做 綜合 討論 , 俾 正式 建議 該 局 參照 執行 。 如何 改善 院區 的 環境 。 第473 期 院 週報 刊出 余淑美 副研究員 的 建言 , 說出 許多 同仁 的 心聲 , 令 人 感 奮 , 因為 似乎 黑暗 即將 過去 , 光明 前景 在望 。 但是 由 長久以來 文哲所 大樓 工程 以及 近來 經濟所 前 道路 工程 之 惡劣 實況 , 以及 三月 廿七日 院區 主幹道 上 散落 的 大量 泥土 等等 事例 , 實 無法 令 人 期望 任何 光明 美景 , 也 無法 讓 我們 有 資格 去 要求 垃圾場 不得 設 於 山豬窟 。 要 如何 改善 此 惡劣 的 工程 環保 呢 ﹖ 首先 , 請 各 工程 的 業主 、 長官 們 親身 體驗 民間 的 疾苦 ; 其次 , 請 各 業主 嚴格 要求 包商 依據 環保 法規 做好 工地 環保 , 如 工地 之 整齊 清潔 、 車輛 進出 工地 時 須 清洗 車身 與 輪胎 、 車頂 覆蓋 、 清掃 工地 附近 道路 、 不 於 工地 燃燒 廢棄物 等等 ; 最後 一 招 就 是 邀請 台北市 環保局 稽查人員 進駐 院區 隨時 檢查 各 工地 , 不 合格 者 , 立即 處以 罰鍰 , 這 也 是 最 有力 的 一 招 。 本 院 圍牆 長久以來 就 是 院 內 包商 與 各 所 的 護身符 , 因為 環保局 稽查人員 永遠 不會 ( 或 不 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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