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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會 支援 賠償 , 也 只 能 拿回 團費 的 1成 。 從 這 件 「 貪小失大 」 的 例子 , 不 知 大眾 是否 能 認清 「 一 分 錢 一 分 貨 」 的 道理 。 事件 發生 後 , 來自 社會 各 方 的 聲言 不斷 的 在 討論 如何 防止 類似 事件 再度 發生 。 討論 結果 有 下列 幾 點 : 建立 旅遊業 保險 制度 : 方法 : 旅行業 向 保險 公司 投保 , 亦即 建立 所謂 旅行業 經營 保險 制度 」 , 當 旅行社 因 經營 有 任何 問題 發生 時 , 可 由 保險 公司 來 賠償 。 其 利 : 這 種 「 風險 分擔 」 的 保險 構想 得 好 , 因 旅行社 的 業務 所 面對 的 航空 公司 、 旅館 、 行程 或 天災 、 人禍 變數 很 大 , 多 一 層 保障 多 一 分 安心 。 其 弊 : 正 由於 旅行社 業務 所 面對 的 風險 變數 極 大 , 保險 公司 是否 願意 承攬 ? 如果 願意 , 相信 制定 合約 恐 非 一年半載 可 研擬出來 , 但 我們 極 願 靜觀 其 成 。 提高 旅行社 的 保證金 : 全 台灣省 有 1400 家 立案 旅行社 , 僅 有 991 家 加入 「 旅遊 品質 保障 協會 」 , 加入 的 會員 每 年 繳交 保證金 , 現在 構想 提高 保證金 來 保障 消費者 。 其 利 : 保證金 提高 了 , 基金 增加 了 , 有 錢 好 辦事 。 其 弊 : 這 是 杯水車薪 的 做法 , 非 根本 之 道 , 且 旅行社 非 全面性 加入 品保 協會 , 因此 對 消費者 而 言 , 亦 非 周全 的 保障 。 「 專款 專用 」 方式 : 亦即 消費者 將 旅費 繳交給 保險 公司 , 保險 公司 再 依 行程 的 進行 程度 撥款給 旅行社 , 若 行程 發生 問題 , 保險 公司 可 停止 撥款給(旅行社 旅行社 。 其 利 : 好像 對 消費者 很 有 保障 。 其 弊 : 乍 聽 之下 好像 構想 不錯 , 但 再 想 一下 , 旅行社 都 其 , 認為 行不通 , 因為 雖然 消費者 繳 團費 給 旅行社 , 而 旅行社 所 做 不過 「 收 轉 付 」 , 但 有 些 行程 是 需 先 付錢 給 國外 旅遊 業者 的 , 如此一來 旅行社 必須 有 一 筆 龐大 的 預備金 , 在 旅行社 認為 目前 旅遊業 「 利潤 太少 」 之下 , 皆 認為 一 筆 龐大 預備金 對 旅行社 來 說 是 「 很 難 辦到 的 」 。 消費者 以 信用卡 支付 團費 : 概念 是 消費者 以 刷卡 來 支付 團費 , 如果 旅行社 行程 有 問題 , 消費者 通知 發 卡 銀行 或 信託 公司 停止 給付 。 其 利 : 構思 不錯 , 的確 是 夠 保障 了 。 其 弊 : 這 個 構想 恐怕 發 卡 銀行 和 信託 公司 都 要 反對 了 , 原因 是 「 信用卡 」 本身 是 一 種 「 支付 工具 」 , 與 「 現金 」 有 同等 效力 , 當 在 「 刷卡 」 的 同時 , 就 代表 你 已 將 錢 付出去 了 。 因此 如 遇 旅行社 出 問題 , 消費者 「 拒付 」 是 「 沒有 理由 」 的 , 因為 就 信用卡 意義 來 說 , 消費者 已 付 了 。 就 「 國泰 信託 信用卡 」 與 持卡人 的 「 約定 條款 」 第十二 條 , 「 甲 方 ( 持卡人 ) 於 簽 帳 後 , 如 對 貨物 或 服務 之 品質 、 數量 、 價金 等 有所 爭議 或 退貨 之 情形 發生 時 , 均 與 乙 方 ( 發 卡 公司 ) 無 涉 , 甲 方 不得 以 此 作為 拒絕 繳款 之 抗辯 。 . . . . . . 」 已 很 明白 說明 了 「 消費者 以 信用卡 支付 團費 , 以 避免 損失 」 的 構思 恐 難 施行 。 國內 一 家 發 卡 銀行 不 願 透露 姓名 的 高階 主管 表示 : 就 發 卡 單位 來 說 並 「 沒有 立場 」 去 「 拒付 」 , 但 就 「 道義 」 及 「 保護 消費者 的 服務 熱忱 」 而 言 , 是 很 願意 國內 所有 發 卡 機構 能 研擬出 一 套 辦法 來 針對 如果 受款 行號 未 照 約定 履行 交付 等值 之 物品 , 消費者 「 可 退帳 」 的 處理 方式 。 在 社會 上 正 如火如荼 的 討論 這些 「 很 難 馬上 兌現 」 的 「 理想 」 時 , 有 一 種 可以 說 是 「 提升 旅遊業 信譽 及 保護 消費者 」 的 新 制度 於 三月 1日 起 實行 。 事實 上 這 個 辦法 早 在 半 年 前 就 開始 構思 了 , 而 現在 各 方 作業 執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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