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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營 , 及 調漲 機票 價格 。 但 這些 作法 , 可能 形成 限制 市場 競爭 的 效果 , 影響 消費者 權益 , 主管 機關 自 須 審慎 處理 。 依 我們 的 看法 , 政府 部門 可以 採取 以下 立場 : 首先 , 就 航空 公司 之間 的 合併 而言 , 由於 國內 市場 確實 無法 容納 九 家 業者 並存 , 具有 競爭力 的 公司 購併 其他 經營 難以為繼 的 同業 , 乃是 大勢 所 趨 。 依 目前 狀況 判斷 , 國際線 最後 將 僅存 大約 兩 家 , 國內線 則 剩 三 、 四 家 。 如果 情勢 果真如此 發展 , 既 能 維持 市場 繼續 保持 競爭 , 業者 也 能 獲取 合理 利潤 , 應該 是 最 理想 的 局面 , 我們 期望 交通部 積極 鼓勵 業者 加速 此 項 合併 , 公平會 也 能 採取 支持 態度 。 其次 , 航空 公司 之間 的 聯營 , 已 有 多 年 歷史 , 具體 作法 包括 票證 免 背書 轉讓 、 共同 班號 、 製定 聯合 班表 、 機場 聯合 作業 、 聯合 訂位 管理 、 共同 廣告 促銷 等 。 業者 這些 作為 , 過去 依 民用 航空法 第五十三 條 規定 , 只要 向 民航局 申報 並 經 交通部 備查 即可 實施 , 今年 年初 民用 航空法 修正 之後 , 已 取消 此 一 規定 , 開始 納入 公平 交易法 規範 。 最近 公平會 經過 研究 , 認定 其中 票證 免 背書 轉讓 雖 可 提高 航空 公司 載客率 、 降低 資源 浪費 , 並 增加 消費者 選擇性 及 便利性 , 但 卻 將 造成 減少 競爭 、 票價 上漲 的 結果 , 因此 要求 業者 除非 事先 經過 許可 , 不得 再 繼續 此 一 聯合 行為 。 我們 認為 航空業 屬於 寡占 市場 , 彼此 之間 極 可能 在 旺季 透過 此 項 措施 聯合 抬價 , 對 消費者 不利 , 因此 嚴 予 約束 確 有 必要 。 第三 , 航空 票價 依法 本 應 經過 民航局 核准 , 屬於 管制 項目 。 國內 航線 票價 已 有 五 年 沒有 調整 , 如今 考慮 業界 經營 成本 上升 , 因此 容許 其 適度 調高 實 屬 應該 。 但 最近 民航局 費率 審議 小組 要求 各 航空 公司 申報 實際 成本 , 並 據 此 分別 核定 基本 票價 及 彈性 調整 範圍 , 名義 上 是 競爭 自由化 , 實際 卻 可能 形成 聯合 定價 及 保障 業者 利潤 等 限制 競爭 結果 , 並 不足取 。 我們 認為 民航局 只要 訂定 價格 上限 即可 , 航空 業者 應 容許 在 此 標準 之下 真正 從事 自由 競爭 。 總之 , 國內 航空 市場 結構 的 調整 才 剛 開始 , 我們 盼望 政府 主管 單位 應 從 正確 的 角度 , 採取 正確 的 管理 措施 , 將 航空 產業 導向 業界 、 消費者 雙贏 的 局面 。 將 航空 產業 導向 業界 、 消費者 雙贏 的 局面 。 行政院 勞工 委員會 昨日 研議 勞動 契約 法 修正 草案 , 確認 員工 兼業 條款 , 規定 若 勞雇 雙方 未 明確 約定 工作 時間 , 則 勞工 只要 無損 於 勞動 契約 之 履行 , 即使 在 上班 時間 , 也 可以 從事 兼差 或 兼業 。 但 勞委會 勞資 關係 處 副處長 賴錦豐 表示 , 關於 員工 兼業 項目 , 勞委會 仍 採 「 原則 禁止 」 、 「 許可 為 例外 」 , 例如 勞工 在 下班 時 間或 晚間 從事 開 計程車 等 其他 工作 , 只要 他 第二 天 上班 無精打采 , 妨礙 勞動 契約 的 履行 , 雇主 還是 可以 依法 解雇 該 員工 。 修正 後 的 勞動 契約 法 中 的 員工 兼業 條款 並 明確 規定 , 一旦 勞工 兼業 後 發生 疑似 損及 勞動 契約 履行 的 勞資 爭議 時 , 舉證 責任 在 雇主 而 非 員工 ; 也 就是 , 在 勞資 仲裁 或 法院 審理 爭議 時 , 雇主 必須 提出 具體 的 事證 , 才能 訴請 懲處 或 解雇 員工 。 昨日 修訂 後 的 勞動 契約 第十八 條 改為 : 「 勞工 於 勞動 關係 存續 中 , 不得 有損 於 契約 之 履行 而 為 自己 或 第三人 提供 勞務 以 獲取 利潤 或 報酬 。 」 勞委會 官員 強調 , 勞動 契約 法 修正 草案 的 員工 兼業 條款 , 經過 研修 後 , 條文 仍 是以 禁止 員工 兼業 為 原則 , 准許 兼業 為 例外 。 准許 兼業 為 例外 。 在 法務部 與 調查局 早先 紛擾 期間 所 牽 出 的 所謂 AB 檔案 疑雲 尚未 完全 澄清 之 際 , 日前 又 傳出 有關 方面 將 針對 十 職等 以上 的 高級 文官 及 政務官 要 建立 所謂 「 忠誠 檔案 」 , 儘管 調查局 否認 了 這 項 傳聞 , 但 行政院 人事 行政局 正在 研擬 「 公務員 對 國家 忠誠 申報 作業 要點 」 卻 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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