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3,224 in text 100832
<< Prev Next >>
    
 

主動 追求 之 意 時 , 明智 的 您 不妨 委婉 的 說 : 「 謝謝 您 的 好意 , 我 已經 有 對象 了 。 」 如果 對方 仍 不 死心 , 乾脆 說 : 「 我 不 與 同 辦公室 的 人 談戀愛 的 , 況且 我 已經 有 滿意 的 對象 了 。 」 ( 中華日報 、 一九九二 、 五 、 二十 ) 「 辦公室 戀情 的 危機 。 有 未婚 的 男女 朋友 私底下 問道 : 「 我們 在 當 學生 時 忙 於 讀書 , 沒有 時間 結交 異性 朋友 , 好不容易 步入 社會 , 在 工作 的 場合 裡 認識 同 一 部門 的 同事 , 兩 個 人 還 滿 談得來 的 。 我們倆 皆 未婚 , 與 辦公室 的 同事 談戀愛 有 何 不 好 ? 」 跟 同 一 辦公室 的 工作 夥伴 發生 羅曼史 , 聽來 真 是 美妙 無比 , 其實 背後 深藏 各 種 幸福 危機 。 譬如 , 戀愛 期間 , 人們 可能 樂昏 了 頭 , 就算 不 在 工作 職場 內 眉目傳情 , 但是 情感 容易 使 人 公私不分 , 本來 是 我 份內 的 工作 , 情人 也 可能 上前 好心 熱中 的 協助 , 因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