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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4,535 in text 1011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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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 動機 。 這些 做法 都 是 希望 藉由 其他 領域 ( 如 婚姻 或 職場 或 校園 ) 的 互相 支持 , 來 把 性 領域 中 的 波動 所 可能 帶來 對 其他 領域 的 攪擾 降到 最 低 。 這 種 性 歧視 的 隔絕 作用 , 不但 鞏固 了 其他 社會 場域 中 的 不 平等 權力 運作 , 同時 也 使得 性 領域 本身 中 的 不 平等 權力 以及 各 種 暴行 永 無 平反 之 日 。 事實 上 , 在 社會 其他 領域 中 行得通 的 公理 和 正義 原則 , 常常 在 性 領域 中 被 懸置 。 比方說 , 一般人 都 接受 自由 主義 的 原則 , 亦即 , 任何 行為 只要 不 妨害 他人 的 自由 , 就 不得 禁止 , 否則 就 是 歧視 ; 但是 這 個 原則 卻 不能 應用 在 和 性 相關 的 行為 方面 ( 即使 是 兩 個 成年人 之間 兩相情願 的 性行為 也 經常 不 受到 保障 ) 。 更 有 甚者 , 性 領域 中 的 犯罪 或 騷擾 的 處理 原則 也 和 其他 領域 不同 , 這 一 點 讓 我 詳細 說明 。 前面 說 過 , 「 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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