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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4,616 in text 1011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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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婚內情 之所以 能 在 道德 尺度 上 居於 優越 的 地位 , 並 不 是 因為 它 在 各 種 性 模式 的 「 公平 呈現 」 中 被 多數 人 歡欣 自在 的 選擇為 自己 的 偏好 ( 我們 連 談 性 的 時候 都 一定 聯想到 「 婚前 」 、 「 婚 外 」 、 「 婚 內 」 , 以 婚姻 為 基點 , 這 正是 婚姻 霸權 的 徵兆 ) 。 事實 上 , 與其 說 婚 內 性 是 因為 自身 某 種 可取 的 特質 而 受 歡迎 , 倒不如 說 它 是 在 其他 的 ( 婚前 和 婚 外 ) 性 模式 遭受 持續 醜化 抹黑 之中 爬昇為 優先 選擇 的 。 畢竟 , 如果 婚 內 性 真的 那麼 美好 , 那麼 合乎 「 人性 」 , 我們 又 何必 要 灌輸 責任 和 承諾 的 重要 , 用 壓抑 、 監督 、 情感 勒索 等等 負面 力量 , 甚至 法律 的 規範 , 來 「 確保 」 婚 內 之 人 堅守 其 選擇 ? 如果 婚 內 性 真的 這麼 可取 , 我們 的 社會 文化 又 何必 透過 醫學 及 性教育 人士 的 各 種 警語 和 「 關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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