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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我們 要 把 「 運用 」 想像成 老子 的 道 , 這 個 道 雖然 我們 得 , 卻 不 是 常道 。 因此 , 在 提到 「 運用 」 時 , 海德格 就 用 非 人格化 的 「 它 」 , 同時 也 用以 人為 中心 的 語言 ── 「 給予 」 和 「 送 」 , 如此一來 , 必然 會 讓 我們 產生 一 種 印象 ︰ 既有 人本 的 主觀論 , 同時 也 不 指涉 那 個 可以 去除 的 、 基本 的 「 自我 」 。 艾比 對於 海德格 和 道元 的 時間 和 空間觀 的 , 可以 做 簡單 的 結論 ︰ 海德格 還 沒 達到 道元 所 體悟 的 開悟 境界 。 這 個 結論 的 依據 是 ︰ 海德格 的 時間 和 存在 , 並 沒有 超越 「 時間 優於 存在 」 而 徹底 地 融合 在一起 ; 另一方面 , 對於 自我 的 主觀 觀點 並 未 捨離 , 因為 自我 並 未 被 經驗 為 顯示 「 存在 中 有 時間 」 和 「 時間 中 有 存在 」 的 無我 。 這 等於 說 , 海德格 受限於 他 的 思考 方式 , 他 並 未 把 思考 體悟為 非 思考 。 基本 上 , 這 種 以 典型 的 禪師 哲學家 如 慧能 和 道元 來 比較 批判 海德格 的 人類 存在 哲學 , 即使 我們 能夠 同意 , 我們 仍然 必須 承認 ︰ 海德格 已經 透過 思考 的 極端 轉化 , 達成 對 人類 存在 的 瞭解 。 這 種 思考 的 極端 轉化 , 可以 描述 為 含有 悟 的 成分 , 即使 程度 很 低 。 海德格派 思考 的 , 耕出 一 條 邁向 悟 的 道路 。 他 的 哲學 , 一方面 可以 藉助 禪悟 的 語言 獲得 較 佳 的 瞭解 , 另一方面 也 對 禪悟 哲學 的 瞭解 , 提供 一 種 思惟 方法 , 並 整理成 問題 。 因此 , 在 一 位 最 傑出 的 後現代 西方 哲學家 和 一 個 卓越 的 東方 存在論 思考 傳統 之間 , 我們 不僅 能夠 發展出 一 種 對話 , 還可以 努力 營造 兩者 都 能 獲得 良好 定位 的 和 整合 。 也許 從 中國 佛教 的 「 判教 」 觀念 中 , 我們 可以 捕捉到 最終 的 理念 。 根據 「 判教 」 的 說法 , 佛教 的 各 種 不同 教義 , 都 是 應機 施教 , 隨 類 各 得 其 解 。 「 判教 」 的 觀念 一旦 成立 , 就 引申出 下述 三 個 原則 ︰ 第一 、 對於 真理 有 最終 和 最 整體 的 , 可以 稱之為 「 悟 」 。 在 悟 的 當中 , 一切 差異 都 被 超越 了 , 也 被 看成 是 半 透明 的 ; 在 悟 的 當中 , 自我 本身 再 也 不 是 通往 悟 ( 整體 的 瞭解 ( 的 絆腳石 , 而是 與 悟 的 真理 融合 在一起 。 因此 , 我們 可以 把 「 悟 」 看成 是 整體 的 真理 或 「 存在 」 正在 以 整體 的 真理 或 「 存在 」 來 表達 或 呈現 。 這 個 原則 , 我們 可以 稱之為 「 充分 照亮 的 原則 」 。 第二 、 整體性 的 瞭解 , 不管 是 在 那 一 個 層面 上 , 都 有 肯定 和 釐清 或 保存 差異 的 原則 , 我們 也 可以 把 它 看成 是 整體 真理 的 自然 體悟 。 我們 也許 可以 稱之為 非 排斥性 的 原則 , 或 「 一切 瞭解 的 原則 」 。 這裏 所謂 的 「 一切 」 , 是 指 整體 每 一 部分 的 時間 、 空間 和 功能 。 我們 一 談到 禪佛教 , 必然 要 承認 第三 個 原則 , 那 是 在 運用 前面 兩 個 原則 時 所 不可 避免 的 ︰ 對於 整體 真理 的 整體 體悟 , 其 基礎 在於 認識 自我 的 性質 。 認識 自我 是 起點 , 無我 則 是 最終 的 結果 。 這 等於 是 承認 「 實存 」 即 「 存在 」 , 反之亦然 。 但 重要 的 是 ︰ 為了 全然 了悟 自我 就是 非 自我 、 整體 生命 或 整體 真理 , 自我 必須 對 瞭解 自我 抱持 真實 的 、 創造性 的 承諾 。 我們 也許 可以 把 第三 個 原則 稱為 「 自我 顯露 的 原則 」 。 ( 不一定 是 在 自我 架構 中 的 自我 體悟 , 因為 在 運用 這 種 原則 時 , 並 沒有 自我 的 架構 , 不管 它 是 什麼 ; 如果 真 有 這 種 架構 的話 , 其 目的 也 是 為了 要 解構 這 種 架構 , 以便 讓 自我 能夠 變成 它 的 真正 本體 , 這 就是 了然 的 消解 自我 , 稱之為 悟 。 我們 還 必須 注意 的 是 , 在 了然 自我 即 非 自我 之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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