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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 , 當然 得 找 個 有 房子 的 好 人家 , 別 吃虧 了 。 財產 繼承 權 ? 簡單 兩 個 字 : 「 放棄 」 。 連 提 都 不用 提 。 對 女人 而言 , 30 歲 , 是 一 個 老化 的 象徵 , 這 不只 是 「 馬齒徒長 」 的 現象 而已 。 妳 想想 , 在 大學 校園 中 , 如果 大四 等同 「 沒 人 要 」 的 話 , 年 屆 30 , 可 就 是 超級 沒 人 要 了 。 不過 , 不 嫁 也 沒 什麼 , 我 既 不 物化 自己 , 也 還 養 得 活 自己 , 人生 不 是 七十 才 開始 嗎 ? 我 還 不到 開始 的 時候 呢 。 這 可 是 一 個 民主 自由 的 國家 咧 ! 不 結婚 犯法 嗎 ? 當然 不 。 但 結婚 總 是 一 個 合法 的 制度 , 一 個 合法 的 制度 , 大家 都 進 的 去 , 妳 如果 不 進去 , 那麼 妳 不 是 有 寡人 隱疾 , 就 是 沒 人 要 。 我 自己 不 覺得 什麼 , 家人 可 把 它 當 莫大 的 恥辱 。 在 這 個 社會 中 , 「 30 歲 , 未婚 」 , 早 就 是 一 項 天大 的 污名 , 電視 名嘴 早已 名 之 「 單身 公害 」 。 父母 甚至 會 用 沒 把 妳 教好 , 所以 妳 嫁不出去 的 道德觀 譴責 妳 , 也 譴責 她們 自己 。 將 婚姻 視為 享受 人生 的 入口 , 人們 開始 把 各 種 同情 的 眼光 丟給 妳 , 同情 妳 沒有 合法 的 護花使者 , 同情 你 無法 享受 性 的 愉悅 , 所以 背後 稱 妳 為 老處女 , 同情 妳 沒有 養 幾 個 小孩子 來 承歡膝下 、 享受 「 天倫之樂 」 , 同情 社會 上 又 多 了 一 個 無 人 送終 、 孤獨 無依 的 老 女人 … … , 不管 你 願不願 承受 , 這些 自以為是 的 同情 像 是 無厘頭 電影 中 的 蘋果派 從 四面八方 炸 過來 。 相愛 的 人 一定 要 有 婚姻 制度 來 證明 「 相愛 」 的 合法性 , 否則 , 就 是 「 不倫 」 。 好 大 的 帽子 呀 ! 一 個 女人 不 結婚 就 等於 放棄 了 「 相愛 」 的 權利 。 為什麼 ? 很 簡單 , 人家 會 告誡 妳 , 不管 對方 年紀 比 妳 大 、 比 妳 小 , 女人 若 不 結婚 , 就 別 耽誤 別人 , 人家 可是 要 傳宗接代 的 。 好 啦 , 告訴 妳 對方 也 是 不婚族 , 我倆 只 想 同居 , 別人 的 眼光 不止 同情 , 還 得 加上 憐憫 了 。 沒 結婚 , 就 和 人家 住 在一起 , 發生 關係 , 這 不 注定 虧 大 了 ? 30 歲 的 未婚 女子 若 生 了 幾 個 孩子 可 成 了 重大 的 社會 問題 了 。 君 不 見 「 代理 孕母 」 草案 都 有 未婚 歧視 嗎 ? 要求 「 已 」 婚 才 夠格 擔任 代理 孕母 。 所以 不論 一 個 未婚 女子 多 會 生 孩子 , 生育 能力 就是 會 遭到 否定 , 也 難怪 已婚 不孕 兒子 者 的 壓力 有 多 大 了 。 一 個 30 歲 的 單身 女子 , 不論 之前 有 多少 情人 , 「 30 歲 , 未婚 」 就 足以 構成 一 個 社會 歧視 的 事實 ── 妳 沒有 能力 綁住 一 個 男人 。 因此 30 歲 未婚 的 女子 事業 有成 與否 並 不 重要 , 有 不少 朋友 已經 誓死 無所不用其極 地 要 把 自己 嫁 出去 。 托 人 介紹 , 或 在 婚姻 介紹所 中 投注 大 把 的 錢 , 希望 可以 找到 一 個 比較 不 爛 的 男人 來 嫁 , 最 起碼 , 不用 再 面對 別人 知道 妳 年齡 時 抱歉 的 眼神 。 運氣 差 一點 的 , 可能 遇到 的 婚姻 騙子 , 成為 報紙 社會版 上 的 一 篇 小 故事 , 讓 讀者 引為 茶餘飯後 的 閒聊 話題 , 但 這些 好 事 的 讀者 們 除了 笑 妳 傻 外 , 可 從來 不會 認為 他們 可能 是 壓迫 別人 走入 婚姻 的 共犯 。 「 不 」 成為 生命 中 無法 承受 之 輕 , 開始 攬鏡自憐 , 想像 出自 己身 上 各 種 阻撓 自己 未婚 的 「 缺陷 」 , 答案 也許 是 身材 太 胖 、 胸部 不 夠 挺 、 臉蛋 不 好看 、 個性 不 夠 溫柔 … … , 不管 是 什麼 答案 , 總之 「 不 」 都 要 怪 自己 「 改造 不 夠 」 。 「 婚姻 」 轉化為 未婚 女子 心頭 自虐 的 枷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