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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 表達 對 子女 的 關愛 , 讓 他 從 日常 生活 中 具體而微 地 感受 父母 之 愛 , 建立起 親子 關係 。 第四 、 有效 的 是 : 當 我 是 聽 者 , 我 要 讓 對方 知道 我 在 聽 , 我 了解 他 , 或者 是 我 那裏 聽 不 清楚 。 當 我 是 說 者 , 我 會 把 我 要 講 的 真正 意思 , 用 對方 可以 理解 的 方式 , 正確 清楚 地 表達 。 第五 、 當 問題 來 時 , 如何 不 演變成 親子 衝突 ? 只要 先 分辨出 這 個 問題 到底 是 「 誰 的 問題 ? 」 對 不同 問題 的 歸屬 採取 不同 的 因應 之 道 即 可 。 若是 孩子 的 問題 需要 這 孩子 自己 去 處理 ( 譬如 : 我 功課 不會 , 我 早上 無法 自己 起床 … … ) , 父母 不能夠 也 無能為力 替 他 解決 ; 父母 所 能 做 的 是 : 傾聽 、 表達 關懷 了解 、 給予 支持 、 提供 參考 , 陪 他 面對 問題 , 而 問題 的 思考 判決 定則 需 由 孩子 獨立 完成 。 如果 是 父母 的 問題 ( 譬如 : 他 回來 都 不 先 寫 功課 不 先 洗澡 , 只 會 先 玩 … … ) , 則 是 父母 需要 自己 處理 、 自己 調適 , 而 不能 把 問題 丟給 孩子 , 怪罪 孩子 , 徒增 親子 衝突 。 如果 是 「 我們 的 問題 」 ( 譬如 : 回家 後 把 東西 書包 衣服 亂丟 … … ) 則 需 雙方 進一步 協商 , 協商 無所謂 的 輸 與 贏 、 對 與 錯 , 誰 先 找 誰 談 都 無妨 , 而 協商 的 結果 是 雙方 在 充分 討論 下 的 協定 , 雙方 都 能 接受 。 透過 , 良好 的 溝通 方式 , 使 父母 成功 的 扮演 親職 角色 , 對 孩子 滿意 ; 而 孩子 也 因此 學會 處理 問題 的 更 好 方法 , 並 從 父母 的 肯定 中 增進 了 自己 的 信心 。 又 發生 青少年 虐殺 同伴 的 事情 了 ! 為什麼 他們 如此 漠視 生命 的 價值 ? 為什麼 當 被害人 生命 垂危 時 , 大家 只 想到 湮滅 證據 , 卻 不 是 送醫 急救 ? 是 什麼 原因 讓 我們 的 青少年 變 得 如此 殘暴 ? 又 有 一 群 青少年 虐殺 了 一 名 少女 ! 一樣 是 「 沒有 置 她 於 死地 的 意圖 」 , 一樣 是 「 被害人 重傷 之後 本來 可以 送醫 而 沒有 做 」 , 一樣 是 有 人 「 怕 被 報復 」 而 不 敢 不 參與 ; 不同 的 是 , 上 回 的 主謀 者 是 男 的 , 這 回 是 女 的 。 為什麼 年輕人 這樣 漠視 生命 的 價值 , 打死 一 個 人 像 打死 一 條 狗 一樣 ? 為什麼 當 被害人 生命 垂危 時 , 大家 想到 的 只 是 湮滅 證據 , 而 不 是 送醫 急救 ? 為什麼 平日 交好 的 朋友 , 可以 只 為 細故 而 立刻 翻臉 , 甚至 有 殺身 之 禍 ? … … 在 此 , 我們 不妨 試 著 去 了解 青少年 的 行為 模式 , 解讀 這些 恐怖 的 青少年 集體 虐殺 事件 , 好 能 防 患 於 未 然 。 對 現實 的 不 夠 準確 首先 , 不能 否認 , 青少年 是 容易 衝動 的 , 當 他 有 一些 情緒 時 , 多半 會 不顧 後果 地 發洩 出來 。 有時候 , 因為 那 股 情緒 十分 強烈 , 而且 , 青少年 對 現實 的 不 夠 準確 ( 不 知道 這樣 是 違法 的 、 不 知道 那樣 會 打死 人 … … ) , 所以 常 有 發洩 過當 的 情形 。 不過 , 即使 是 發洩 過當 , 有些 青少年 也 沒 什麼 歉意 , 他 很 容易 找到 合理化 的 藉口 : 「 誰 叫 他 ( 她 ) 先 對不起 我 ! 」 、 「 我 是 有 恩 報恩 , 有 仇 必 報 」 等等 , 殊不知 , 以暴制暴 是 絕對 不能 解決 問題 的 。 其次 , 青少年 喜歡 成群結隊 地 在一起 , 一 個 人 的 尋仇 往往 會 變成 「 打群架 」 或 「 輪暴 」 這 類 集體 犯罪 。 青少年 的 法律 知識 有限 , 很多 人 以為 自己 只是 「 旁觀 」 或 「 把風 」 , 不必 承擔 同樣 的 罪 罰 ; 其實 , 集體 犯罪 絕 不能 分擔 責任 , 反而 罪責 更 重 。 還有 , 集體 犯罪 非常 容易 「 下手 」 過重 , 弄 到 不可收拾 的 地步 , 這 是 很多 年輕人 一 開始 沒有 料到 的 。 對 現實 的 不 夠 準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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