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7,562 筆查詢結果的延伸上下文;文本 101487
<< 上一筆 下一筆 >>
    
 

成功 的 比例 是 獨自 創業 的 四 倍 , 因為 , 即使 是 一 家 小 公司 也 需要 裡外 呼應 。 所以 , 創業 通常 需要 兩 個 人 的 協力 , 其中 一 人 主 內 , 專門 負責 公司 裡 產品 製造 和 發展 , 而 創業 夥伴 則 主 外 , 負責 對 外 公共 關係 和 銷售 。 這 種 合作 關係 正 是 一般 公司 的 分工 方式 。 安迪 和 肯恩 就 是 一 個 絕佳 的 例子 。 他們 兩 人 決定 合組 公司 時 只 有 二十九 歲 , 一起 在 一 家 規模 大 但 官僚 不堪 , 不能 及時 反應 市 情 變動 的 電子 公司 工作 。 安迪 認為 自己 是 個 外向 而且 極 有 銷售 天分 的 人 , 而 肯恩 則 適於 設計 和 產品 開發 工作 , 兩 人 於是 有 了 最初 的 分工 基礎 。 十二 年 後 , 兩 人 持續 不斷 的 合作 為 他們 各自 帶來 一千六百萬 美元 的 財富 , 經過 多 年 的 合作 , 兩 人 覺得 彼此 互相 缺少不了 對方 。 這 證明 創業 者 分工 能 使 公司 有 更多 成功 希望 , 如果 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