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84,238 in text 2036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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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權 標準 呢 ? 曾經 政府 官員 說 過 , 我們 已經 不 在 聯合國 體系 之內 , 因此 不必 云云 , 完全 是 似是而非 的 說法 。 台灣 被 逐出 聯合國 太 久 了 , 連 一 本 代表 國際 人權 標準 的 國際 人權 條約 彙編 都 要 等到 年底 才 會 由 民間團體 出版 。 朝野 既 不 熟悉 國際 人權 標準 , 也 很少 有 人 去 想 這 件 事 。 在 這 種 情況 下 , 以下 幾 點 很 值得 提供 政府 和 社會 的 參考 與 省思 : 第一 , 台灣 已經 在 一九六七年 簽署 過 上述 兩 個 公約 , 並 已 簽署 並 批准 了 其他 六 個 。 第二 , 根據 維也納 條約 法 公約 第十八 條 , 即使 一 個 國家 只 簽署 ( 但 未 批准 ) 了 國際 條約 , 該 國 仍然 不能 做出 任何 違反 各 該 公約 的 行為 , 換言之 , 仍 需 接受 國際 標準 的 約束 , 除非 該 國 明白 聲明 退出 各 該 公約 。 第三 , 國民黨 政權 一九七一年 退出 聯合國 並 沒有 聲明 廢棄 各 該 公約 。 事實 上 , 當時 政府 的 聲明 是 : 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