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84,262 in text 203666
<< Prev Next >>
    
 

購買 棄土 證明 , 做為 棄土 處理 證明 。 如此一來 , 各 種 不法 事件 層出不窮 。 據了解 , 國內 公共 工程 單位 都 以 聯單 管制 廢土 流向 , 不過 , 這些 書面 作業 難 不 倒 不 肖 商人 , 他們 一方面 申請 設置 合格 廢土場 , 一方面 出售 進場 廢土 證明 , 未 進場 傾倒 廢土 仍 可 取得 聯單 。 由於 利潤 相當 高 , 也 就 成為 黑白兩道 覬覦 目標 。 桃園縣 復興鄉 前任 鄉長 游金紱 以及 清潔 隊長 就是 因為 非法 販售 棄土 證明 而 遭到 檢察官 追訴 。 類似 的 案例 也 發生 在 桃園縣 大溪鎮 一 家 棄土場 , 棄土場 負責人 並 因此 被 列為 治平 專案 重大 流氓 , 送 綠島 管訓 。 廢土 問題 也 印證 了 「 寸 土 寸 金 」 的 譬喻 。 根據 水利 單位 估計 , 一 公頃 的 農地 可以 採取 的 砂石 金額 高達 億 元 , 而 每 車 廢土 的 棄土 證明 又 可 收取 三 、 五百 元 , 這些 土地 又 可以 設定 抵押 , 「 一 地 三 吃 」 , 獲利 驚人 , 不法 染指 的 管道 與 對象 也 應運而生 。 環保署 一 位 官員 就 指出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