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84,339 in text 2036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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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 負責 查核 簽證 的 會計師 , 認為 台光 對於 這 項 融資 交易 並 未 取得 擔保品 , 而且 也 沒有 做 提列 備抵 壞 帳 的 措施 , 因此 產生 了 資金 貸予 他人 回收性 無法 合理 估計 的 問題 , 並 在 台光 的 上 半 年 財報 中 , 出具 保留 意見 的 查核 報告 。 台光 的 這 份 半年報 已 引起 了 證券 主管 機關 的 高度 重視 , 證期會 並 在 上 週六 發函 要求 證交所 處理 。 證交所 表示 , 根據 台光 上 半 年 財報 顯示 , 會計師 聲明 該 公司 在 今年 及 去年 六月 三十日 的 部份 長期 股權 投資 , 並 沒有 按照 會計師 查核 簽證 的 財務 報表 認列 投資 損益 , 而 依照 權益法 評價 認列 的 投資 損益 , 分別 佔 今年 及 去年 稅 前 淨利 的 三七三.五八% 及 六十九.七九% , 帳 列 投資 金額 則 分佔 資產 總額 的 九.四七% 及 十一.四一% 。 證交所 表示 , 根據 證券 交易法 第三十六 條 的 規定 , 倘若 上市 公司 公告 申報 的 年報 或 半年報 , 並 未 依照 有關 法令 及 一般 公認 會計 原則 編制 或 揭露 , 或是 因為 委任人 、 受 察 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