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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8,542 筆查詢結果的延伸上下文;文本 1018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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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 。 問 : 離婚 時 很 匆促 , 一心 想要 離開 這 個 不 愉快 的 婚姻 , 主要 是 個性 不合 又 加上 公婆 舊 頭腦 難 相處 , 所以 只 拿 了 先生 廿萬 元 生活費 , 就 搬到 弟弟 家 去 住 。 事 後 我 越 想 越 不 甘心 , 就 打電話 去 找 前夫 , 正好 被 婆婆 接到 , 她 居然 對 我 說 : 妳 不要 想 再 回到 我們 吳家 了 , 下堂妻 就 是 陌路人 , 不要 亂 打電話 ! 我 幾 年 結婚 中 的 委曲 與 憤怒 在 剎那間 爆發 了 , 我 把 婆婆 罵 得 狗血淋頭 , 然後 摔 她 電話 。 昨天 我 去 前夫 公司 找 他 , 向 他 要 五十萬 生活費 , 其實 是 房屋 漲價 後 增值 之 一 小 部分 , 當初 買 房子 我 也 投資 了 六十萬 進去 , 我 當然 應該 分享 成果 , 結果 他 說 本來 可以 給 我 廿萬 , 因為 我 罵 他 母親 , 只 能 拿到 十萬 , 此後 永 不 往來 , 真是 太 沒良心 , 他 有 什麼 資格 懲罰 我 ? 請問 我 該 如何 對付 他 ? 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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