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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85,632 in text 2039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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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變 , 財政部 同意 修改 公司法 允許 租賃 公司 、 分期付款 公司 辦理 放款 業務 ; 但 對 設立 專法 開放 融資 公司 , 讓 地下 金融 檯面化 , 目前 是否 仍 有 此 需求 , 最好 重新 評估 , 行政院 已 決定 重新 討論 。 亞洲 金融 風暴 肆虐 之下 , 泰國 融資 公司 與 日本 住宅 金融 公司 所 引發 的 金融 危機 讓 財政部 對於 是否 開放 融資 公司 重新 考量 , 財政部 擬定 說帖 送 行政院 , 說明 融資 公司 單獨 立法 並 開放 融資 公司 一 案 , 有 重新 評估 的 必要 。 財政部 在 說帖 中 指出 , 融資 公司 主要 從事 業務 以 小額 貸款 為主 , 目前 銀行 、 郵匯局 、 信用 合作社 、 農漁會 信用部 等 金融 機構 承作 許多 放款 業務 , 此外 銀行 發行 信用卡 及 偏遠 山區 的 儲蓄 互助社 , 提供 了 多元 的 小額 貸款 服務 , 而且 本 國 銀行 辦理 消費性 貸款 及 中小企業 貸款 比率 已 達 六十二% , 是否 有 必要 再 開放 小型 融資 公司 , 有待 進一步 評估 。 財政部 高級 官員 表示 , 最近 二 年 來 外在 大 環境 已 有 明顯 改變 , 此 次 亞洲 金融 風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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