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86,288 in text 2041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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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權 威信 進一步 陵夷 。 如今 , 面對 休閒 農場 違建 的 , 仍然 因襲 故 常 , 確實 令 人 感慨 。 從 個案 檢討 的 角度 來 看 , 行政 部門 打算 讓 違規 休閒 農場 「 就地 合法 」 , 其 所 持 理由 或 相關 的 規定 程序 , 其實 都 是 值得 進一步 商榷 的 : 其一 、 主管 官員 強調 , 全 國 目前 共有 三十七 個 農場 , 已 依 農委會 「 休閒 農業區 設置 管理 辦法 」 申請 或 規劃為 休閒 農場 , 只 因 未 配合 修正 相關 法規 , 致使 在 這些 農場 上 興建 的 住宿 、 餐飲 、 乳品 加工廠 等 , 都 屬 違規 使用 。 因此 經建會 經 協調 後 , 乃 決定 在 收取 以往 違規 使用 之 罰款 後 , 讓 其 就地 合法 。 檢視 經建會 此 一 處置 方式 , 就 技術面 而言 或 不失為 解決 問題 之 道 , 從 原則面 來 看 , 則 有 兩 點 可 議 : 一 是 必須 釐清 這 三十七 個 違規 使用 的 農場 , 是否 確 在 農委會 制訂 管理 辦法 後 才 設置 成立 , 如果 在 之前 就 已 偷跑 , 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