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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86,455 in text 2041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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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 署 ( USTR ) 昨日 以 在 巴拉圭 查獲 台灣 的 侵權 產品 、 美商 在 台 的 智財權 未 獲 妥善 保護 兩 點 理由 , 把 台灣 列入 三一 名單 , 這 兩 個 理由 看起來 充分 , 實則 未必 。 以 在 巴拉圭 查獲 侵權 產品 而言 , 早 在 今年 年初 我方 接獲 美方 通知 後 , 便 立即 對 廠商 做出 行政 處分 , 其次 , 為了 保護 美商 在 台灣 的 智慧 財產權 , 我國 也 特別 由 經濟部 查禁 仿冒 小組 負責 接受 外商 的 申訴 , 這些 善意 的 措施 都 在 今年 四月 前 就 一一 完成 , 如今 , 美 政府 舊案 重提 , 實在 難以 叫 人 心服 。 從 美國 貿易 代表 署 所 提出 的 資料 , 顯示 美方 未 能 提出 台灣 近 三 個 月 仿冒 更 猖獗 的 新 證據 , 平心而論 , 近 三 個 月 我國 行政 部門 在 保護 智財權 上 的 努力 , 可以 說 是 相當 罕見 的 , 除了 在 主要 海關 設立 了 六 個 檢驗 中心 ( EMS ) , 加強 對 侵權 產品 出口 的 把關 外 , 經濟部 更 整合 檢 、 警 、 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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