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87,336 in text 2043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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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 步入 法制化 的 階段 , 因此 較諸 前 階段 的 天馬行空 , 則 不論 中央 地方 , 抑或 朝野 各 政黨 , 理應 以 更 務實 的 角度 , 衡平 考量 有關 立法 研議 的 工作 。 雖然 各 種 的 角力 攻防 可以 逆 睹 , 但 應該 是 基於 如何 使 其 完善化 的 著眼點 , 而 不宜 再 陷入 玉石俱焚 的 零和 對抗 中 , 致使 整個 國家 社會 必須 額外 付出 更 大 的 代價 。 循 此 原則 前提 , 我們 試 就 連日 來 經 行政院 與 省方 密集 互動 諮商 , 並 在 昨天 的 政指會 完成 整合 的 最 新 精省 方案 版本 , 扼要 提出 看法 以 供 朝野 討論 研議 之 資 : 首先 , 關於 精省 方案 的 研議 , 事實 上 必須 把 它 放 在 整體 政府 組織 再 造 的 大 架構 下 來 理解 , 因此 , 除了 精省 方案 的 相關 法規 , 尚 包括 中央政府 機關 總員額法 、 中央政府 機關 組織 基準法 、 行政院 組織法 , 乃至於 立法 部門 的 立法院 組織法 、 職權 行使 法 、 立法委員 行為法 、 議事 規範 等 , 都 有 必要 整體 配套 、 同步 立法 , 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