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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8,800 筆查詢結果的延伸上下文;文本 1018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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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具備 自治 能力 與 有 獨立 的 意志 , 我們 自動 的 扶助 他們 獨立 自由 , 永久 視為 中國 平等 的 兄弟 之 邦 , 不 因 其 離開 祖國 , 而 發生 惡感 或 歧視 。 而 我們 各 民族 , 亦 須 對 其 祖國 , 以 和睦 親善 的 態度 , 循 合法 的 程序 , 提出 願望 , 以 達成 其 目的 。 我 可以 負責 的 聲明 : 如果 西藏 民族 , 此時 提出 自治 的 願望 , 我們 政府 亦 貫 之 真誠 , 賦予 高度 的 自治 。 如果 他們 將來 在 經濟 條件 上 , 能夠 達到 獨立 自主 的 時候 , 我們 政府 , 亦 將 與 對 外蒙古 一樣 , 扶持 其 獨立 。 有 了 蔣介石 上述 分裂 國土 冠冕堂皇 的 解釋 , 當時 的 內政部長 雷法章 , 便 在 三十四年 十月 十八日 , 率 蒙 藏 委員會 。 軍政部 。 外交 各 部 代表 共 十二 人 , 由 重慶 乘 飛機 前往 外蒙古 , 參觀 公民 投票 。 公民 投票 , 於 三十四年 十月 二十日 , 上午 六時 起 , 至 午夜 之間 , 在 外蒙 全 境 各 地 分別 舉行 , 我 代表團 當然 不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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