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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88,056 in text 2043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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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, 曾經 碰 過 一 位 老太太 , 她 早年 被 有 了 外遇 的 丈夫 遺棄 , 卻 堅守 名分 不肯 離婚 。 多 年 來 老太太 不僅 含辛茹苦 把 孩子 養大 , 也 靠 著 自己 的 能力 購置 產業 。 然而 , 當 老太太 罹患 癌症 後 , 想到 自己 一 死 , 負心 的 丈夫 還 能 來 分 產 , 分到 的 財產 又 會 流到 小老婆 的 子女 手 中 , 她 就 覺得 怒火 中燒 、 不能 甘心 。 其實 , 像 這樣 的 情況 , 老太太 可以 立下 書面 遺囑 , 在 遺囑 中 詳述 自己 被 侮辱 、 虐待 的 情形 , 要求 剝奪 丈夫 的 繼承權 , 再 經過 法院 的 公證 手續 , 就 可以 生效 了 。 林玫卿 指出 , 法律 不外 人情 , 種種 人生 情境 的 曲折 和 無奈 , 其實 都 可以 藉著 有 法律 效力 的 遺囑 事先 規範 , 做好 圓滿 妥善 的 。 只是 大多數 人 不 願 花 時間 去 瞭解 、 也 不 懂得 利用 , 甚至 認為 「 等 老 了 、 病 了 再 想 這些 也 不 遲 」 。 然而 生命 無常 , 一旦 驟 逝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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