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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9,390 筆查詢結果的延伸上下文;文本 1024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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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為 依 省府 上 個 月 的 解釋 , 該 案 已 付諸 表決 後 , 是否 再 清點 人數 , 並 不 影響 表決 的 效力 , 因此 陳有川 在 接獲 該 公文 後 , 曾 提出 陳情書 要求 代表會 確認 該 表決案 有效 。 然而 昨天 江錫興 代表 提出 一 份 包括 他 以及 李明傑 。 曹永平 。 洪陳樹鳳 。 張守鎮 。 邱敏鈺 。 吳馬劦 。 李家成 。 李黃絹系 。 王家齊 。 楊文欽 。 黃書銘 。 沈旻德 。 蔡瑞聰 等 十四 位 代表 簽名 的 申請書 , 要求 代表會 專案 請示 。 申請書 中 指出 , 該 案 在 會議 進行 中 , 出席 代表 對 在場 人數 提出 疑問 , 經 查點 不足 法定 額數 時 , 議案 不得 付諸 表決 的 情形 下 , 強行 表決 該 案 , 應 是 查點 人數 不足 表決 該 案 , 而 非 表決 後 查點 人數 , 與 查點 前 已 表決 之 議案 仍 屬 有效 的 規定 不同 。 江錫興 表示 , 因此 該 案 是否 有效 仍 有 疑問 , 應 再 請示 以 作為 處理 依據 , 該 申請書 未 在 上 個 月 代表會 中 提出 , 是 為 了 要 和諧 的 解決 調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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