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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合 孩子 需求 重要 ? 教育 主體 是 孩子 , 孩子 天生 本性 難 移 , 但是 法令 如 已 不合時宜 是 可以 修 、 可以 改 的 , 教育 應該 要 適度 開放 。 教育 現場 的 老師 如果 認為 適性 教 得 好 , 那 就 應該 設計 適性 課程 去 教 , 因為 面對 不同 的 孩子 , 課程 與 教學 並 沒有 放 諸 四海 皆 準 的 方式 , 教育 應該 把握 大 原則 及 大 方向 。 以 嘉義縣 來 說 , 如果 政府 的 法令 能 鬆綁 到 適性 , 教育 處 就 可以 訂定 適合 嘉義縣 國民教育 的 規範 , 讓 學校 因地制宜 , 客製化 學習 內容 。 舉例 來 說 , 可 將 招 不 到 學生 的 國中 轉型成 技職 國中 , 對於 學科 學習 沒 興趣 的 孩子 都 可以 到 這 所 國中 就讀 , 如此一來 , 在 國中 學習 階段 對 職業 類科 有 興趣 的 學生 , 就 不會 演變成 中輟 的 情形 。 經驗 告訴 我們 , 過去 阿公 阿嬤 沒 念 過 書 , 也 沒 學 過 電腦 , 但 卻 能 跟隨 流行 使用 手機 抓 寶 , 或 操作 電腦 , 主要 原因 是 有 興趣 、 有 需要 , 他 就 會 想 學會 ; 一 位 麵包 師傅 , 技藝 不錯 但 英文 不 好 , 有朝一日 想要 拓展 海外 市場 , 他 就 會 主動 學 商用 英文 。 這樣 的 教育 投資 就 不會 浪費 , 讓 每 個 人 去 好好 學 他 目前 所 需要 的 , 即 會 有 好 的 效果 呈現 。 因此 , 一 個 國家 的 強盛 不 是 以 學歷 高低 來 論斷 , 而是 能否 讓 每 一 個 國民 得到 充分 發展 。 如果 每 一 個 國民 都 沒有 發揮 的 餘地 , 專長 在 教育 階段 沒有 被 激發出來 , 如何 能 盡 己 之 心力 報效 國家 ? 孩子 能否 知道 自己 的 能力 與 專長 , 這 便 是 教育 要 解決 的 問題 。 關於 國民教育 課程 , 是 可以 做 適度 的 規範 、 合理 的 開放 , 以及 因地制宜 的 授權 。 若 能 如此 , 地方 政府 自 會 承擔 更多 的 教育 責任 , 也 更 能 發揮 地方 教育 特色 。 反之 , 如果 法令 限制 過 多 , 綁手綁腳 , 地方 政府 為 了 不 違反 規定 , 只好 勉強 配合 法令 規定 來 辦 教育 , 那 只 會 把 孩子 的 學習 權益 與 天性 置若罔聞 , 這樣 的 制度 將 會 不斷 的 扼殺 孩子 們 成長 , 而 城鄉 教育 落差 將 因而 更加 擴大 。 《 實驗 三 法 》 助嘉教 一臂之力 我們 總是 希望 透過 教育 , 讓 學生 學以致用 , 擁有 充足 的 知能 、 良好 的 技術 以 造福 國家 社會 , 服務 人群 。 如果 一味 的 認為 一定 要 國中 完成 學業 後 再 予以 分流 , 將 會 造成 許多 孩子 在 國中 階段 就 被迫 放棄 自己 。 所以 應該 授權 地方 政府 「 因地制宜 」 , 我們 強調 的 不 是 能力 分班 , 而是 要 適性 編班 , 再 因 班 施教 ! 這樣 才 不會 造成 教育 投資 的 浪費 , 讓 每 一 個 孩子 都 能夠 學以致用 , 行行 出 狀元 。 《 實驗 三 法 》 在 一 ○ 四 年 一月 一日 已經 正式 實施 , 過去 , 我們 有 想法 , 但 礙於 法令 沒辦法 做 的 , 現在 可以 如願 施行 , 也就是說 我們 只要 有 想法 , 同時 也 能 付諸 行動 。 嘉義縣 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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