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丈夫 後 數 年 , 我 約 了 律師 見面 , 立 了 一 份 正式 的 遺囑 。 預先 為 死亡 做 準備 , 是 一 種 生活 態度 , 我 認為 , 這 不光 是 針對 獨居 老人 , 而是 任何 能夠 獨立 自立 的 人 都 應該 做 的 事 。 我 在 生前 遺囑 中 首先 言明 , 我 放棄 過度 延命 的 處置 , 這 是 我 的 「 尊嚴 死亡 」 宣言 。 為 了 確保 自己 的 人權 , 大家 可以 預先 用 文字 表達 自己 死 後 的 意願 , 現在 許多 醫院 內 的 病患 都 會 採取 這樣 的 做法 。 我 也 在 遺囑 中 載明 , 死 後 不 希望 舉辦 葬禮 , 也 妥善 處理 了 家 裡 和 銀行 的 儲蓄 ; 家 中 堆積如山 的 藏書 , 則 統統 送給 圖書館 。 另外 , 我 還 登記 了 遺體 捐獻 。 我 會 認真 思考 , 自己 死 後 , 遺體 能 做 些 什麼 ? 不論 在 何時 、 何 地 死亡 , 我 都 希望 多少 能 對 社會 有 些 貢獻 , 因此 死 後 我 想 把 遺體 捐給 大學 醫院 做 研究 。 現在 外出 時 , 我 一定 隨身 帶 著 捐贈卡 , 聽說 這樣一來 , 無論 在 何處 死亡 , 都 可以 立刻 把 遺體 捐給 當地 的 大學 醫院 , 這樣 我 就 安心 了 。 在 離世 之前 , 我 將 盡 我 所 能 地 努力 工作 , 為 了 那 最後 的 一 天 做好 準備 , 至少 得 存夠 雇用 看護 人員 和 住 養老院 的 費用 , 屆時 才 能 放心 地 將 自己 託付給 專業 人士 。 在 此 之前 , 我 會 好好 賺錢 、 納稅 , 盡 一 介 國民 的 責任 , 畢竟 到時候 如果 儲蓄 不 夠 , 就 只好 靠 國家 的 社會 福利 來 養 我 啦 ! 由於 我 一 個 人 住 , 關於 我 詳細 的 交友 狀況 和 人際 關係 , 姪兒 恐怕 並 不 清楚 , 所以 我 事 前 先 寫好 了 要 給 大家 的 信 。 屆時 只 要 填 上 日期 和 ( 使 我 離開 人世 的 ) 病 名 , 就 可以 委託 姪兒 夫婦 幫 我 寄送給 大家 。 自從 送走 婆婆 、 丈夫 , 開始 一 個 人 生活 , 且 日子 漸 趨 穩定 後 , 我 一方面 珍惜 自己 剩餘 的 歲月 、 快樂 過活 , 同時 也 認真 思考 死 後 的 一切 。 我 深刻 體會到 , 思考 如何 活 著 , 其實 就 是 在 思考 怎麼 死亡 。 為 了 頤 享 晚年 , 你 得 存夠 老本 之前 看護 婆婆 光子 的 那 兩 年 半 期間 , 最 讓 我 覺得 辛苦 、 喘 不 過 氣 的 , 就 是 清潔 排泄物 的 工作 。 那 種 盼 不 到 盡頭 、 不 知 何時 終了 的 苦悶 實在 沉重 ; 再 加上 我 總 覺得 自己 不 該 讓 其他 人 看到 向來 光鮮 亮麗 的 光子 , 竟 淪落 到 如此 不堪 的 地步 , 心理 壓力 異常 沉重 。 總之 , 當時 的 我 把 這 一切 煩惱 統統 攬 在 身 上 。 後來 又 過 了 一陣子 , 我 細細 思索 , 要是 哪 一 天 換 我 倒下 了 , 家 裡 又 該 怎麼辦 ? 現在 雖然 可以 委託 專業 人士 到 府 照護 , 但 家族 中 大多 還是 由 妻子 、 女兒 、 媳婦 等 女性 角色 負責 ( 若 有 需要 搬動 重物 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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