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危害 全球 合作 和 成長 。 這些 互惠 的 機構 和 框架 並 非 完美 , 甚至 距離 完美 可能 還 遠 得很 。 不過 , 它們 代表 了 現今 讓 最 重要 的 參與 者 上 談判桌 、 讓 未 得到 充分 代表 的 聲音 也 能 被 納入 的 最 好 機會 。 這 是 特別 且 值得 保護 的 。 第十四 章 開發 金融 疆界 的 倒退 或 擴張 全 世界 所有 機構 投資 者 管理 的 金額 總額 , 很 快 將 達到 一百兆 美元 。 想當然耳 , 他們 不可能 全部 投資 負 收益 的 主權 債券 。 為 永續 發展 融資 必須 有 解決 方案 , 這些 解決 方案 不能 光 靠 官方 發展 援助 ( ODA ) 或 公家 機構 獨力 的 行動 。 相反地 , 我們 必須 離開 慣走 的 老路 : 動員 所有 可 用 的 力量 , 讓 最 多元 的 參與 者 相互 聯繫 , 並 利用 金融 體系 ( 的 工具 和 機構 ) 做為 催化劑 。 多邊 開發 銀行 ( MDBs ) , 包括 法國 開發署 ( Agence fran ç aise de d é veloppement , 簡稱 AFD ) 或是 美國 的 國際 開發 署 ( Agency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, 簡稱 USAID ) 這 類 雙邊 機構 , 在 這裡 都 發揮 歷史性 的 作用 ── 只要 它們 能 知道 如何 自我 改造 。 這些 機構 在 今天 由 大型 慈善 組織 加以 補足 。 比起 他們 官僚 體系 的 夥伴 , 許多 慈善 組織 可以 更 快速 、 更 準確 地 因應 目標 需求 運作 。 這 類 慈善 團體 扮演 著 極 有 價值 的 角色 , 同時 也 是 多邊 開發 銀行 和 雙邊 機構 強大 且 迫不及待 想 參與 的 夥伴 。 開發 銀行 模式 : 還 有效 嗎 ? 對於 一 個 國民 生產 毛額 超過 七十五兆 美元 的 全球 經濟體 , 再 考慮到 機構 投資 者 管理 資金 很 快要 達到 的 一百 兆 美元 , 區區 幾十億 美元 真的 能 帶來 什麼 不同 嗎 ? 開發 銀行 的 模式 是否 具 相關性 已 成 了 被 一再 提出 的 問題 , 無疑地 , 它 也 從未 被 清楚 說明 過 。 提到 所謂 「 相關性 」 , 我 指 的 是 它 的 獨特性 ( 沒有 其他 人 可以 提供 你 所 提供 的 ) 、 實用性 ( 確實 會 帶來 不同 結果 ) 以及 適應性 強 ( 用 適當 的 方式 在 行動 ) 這 三 者 的 結合 。 在 我 加入 世界 銀行 集團 之前 , 這 個 問題 就 有 人 問 過 。 如今 , 我 離開 它 已 快 兩 年 了 。 我 還是 會 聽到 。 這 個 想法 讓 我 在 二 ○ 一五年 忙碌 了 一 整 年 , 因為 在 阿迪斯 阿貝巴 、 紐約 和 巴黎 的 三 場 會議 ( 在 前面 第四 章 已 討論 過 ) , 目的 就 是 要 重新 界定 開發 籌資 的 框架 與 條款 。 有 些 人 可能 仍 想 試 著 忽視 相關性 的 問題 。 他們 會 指出 , 在 七十 年 來 持續 擴張 下 , 這 個 世界 已經 有 深遠 的 改變 , 變化 程度 大 到 足以 證明 這 個 模式 的 有效性 。 我們 也 可以 主張 在 最近 成立 的 新 開發 銀行 ( New Development Bank , 又 稱為 BRICS 開發 銀行 ) 以及 中國 主導 的 亞洲 基礎 設施 投資 銀行 ( 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 , 簡稱 AIIB ) 確認 這 個 工具 依然 正確 無誤 , 因為 這些 新來 者 對 它 似乎 仍 照單全收 , 只 做 了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