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仍 有 好幾百 種 新 產品 能 以 廉價 的 勞力 來 生產 , 且 易 外銷 到 勞力 相對 稀少 而 工資 成本 相對 高 的 國家 。 當時 , 台灣 擁有 充沛 而 廉價 的 勞力 , 實 不 應 由 人為 的 高估 幣值 將 之 掩蓋 起來 。 為 了 駁斥 貶值 將 必然 引發 國內 通貨膨脹 的 論點 , 我們 舉證 說 , 在 有 進口品 數量 限制 時 , 進口品 的 國內 價格 並 非 由 其 起 岸 成本 所 決定 的 , 而 係 由 國內 的 有效 需要 和 其 被 允許 進口 的 數量 所 決定 。 假定 我們 當時 的 綜合 潛在 出口 國外 需要 並 非 毫無 彈性 , 則 採行 貶值 和 貿易 自由化 後 , 不但 出口 總值 將 會 增加 , 進口 也 可 隨 之 增加 。 更 深 一 層 分析 , 若 進口 能 在 施行 貶值 和 貿易 自由化 後 隨著 出口 而 增加 , 則 我國 的 貿易 將 持續 平衡 , 以 貨幣 表示 的 國民 所得 也 沒有 理由 因 貶值 而 擴大 。 以 此 而 論 , 進口品 將 因 貶值 和 貿易 自由化 而 導致 價格 上升 的 說法 不 攻 自破 。 所幸 , 我們 的 主張 逐漸 贏得 政府 當局 的 採納 , 一九五八年 四月 , 接受 我們 論點 的 部長 接掌 外匯 和 貿易 管制 委員會 , 貶值 和 貿易 自由化 的 主張 終於 變成 政策 目標 而 被 次第 施行 。 當局 於 四月 立 將 基本 匯率 在 買入 方面 由 一 元 美金 兌 新台幣 一五•五五 元 貶為 二四•五八 元 , 而 賣出 方面 則 貶為 兌 二四•七八 元 。 更 重要 的 是 變更 外匯 政策 , 此後 的 出口商 ( 糖 、 米和鹽 除外 ) 可 將 出口 所 得 的 總數 售 與 台灣 銀行 得到 同額 之 結匯證 , 並 可 將 其 結匯證 賣給 進口商 。 後者 可 將 結匯 證持 往 台銀 以 官價 購 取 進口 所 需 的 外匯 。 同時 , 為 使 結匯 的 市場 需要量 可以 正確 反映 進口 的 市場 需要 , 除了 奢侈品 仍 管制 進口 外 , 准許 進口 物品 的 所有 進口 限額 方式 幾乎 都 取消 了 。 一般而言 , 進口 仍然 被 課 高 關稅 , 但是 百分之二十 的 防衛 捐 , 則 由 原本 以 進口值 為 稅基 轉 以 關稅 支付額 作 基礎 。 因此 , 在 當時 的 關稅 制度 下 , 結匯證 的 市場 價格 加上 基本 匯率 得到 的 有效 匯率 , 便 趨近於 均衡 匯率 , 而且 會 隨 供需 變動 而 自動 調整 。 此 種 有效 匯率 逐漸 適用 於 所有 的 進口 和 出口 , 而且 多數 的 匯款 和 移轉 支付 也 以 之 作 標準 , 終 使 複雜 的 複式 匯率 制度 單一化 。 一九五九年 八月 , 為 了 遵守 國際 貨幣 基金 的 規定 , 台銀 停止 實施 分開 有效 匯率 為 結匯證 交易 價格 和 基本 匯率 兩 種 , 宣佈 此後 的 匯率 一律 為 銀行 買進 時 , 一 美元 兌 新台幣 三八•八 元 , 賣出 則 兌 三八 • 三八 元 。 一九六年 又 升到 一 美元 兌 四十 元 新台幣 , 這 個 匯率 一直 維持 到 一九七三年 二月 。 由於 這 項 政策 推行 成功 , 提供 了 我國 一 個 發展 的 有利 條件 。 貶值 和 貿易 自由化 的 貢獻 貶值 和 貿易 自由化 政策 對 台灣 的 外貿 有 顯著 貢獻 。 一九五五年 開始 的 貶值 和 出口 稅收 減免 , 對於 出口 貿易 的 復甦 有 確定 性 效果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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