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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 地區 加深 控制 , 隨 之 更 需要 資本 來 養活 新 加入 的 職員 與 士兵 。 1 另 方面 , 大明 國內部 爆發 戰爭 , 一六四四年 一 支 滿洲 軍隊 開入 北京 , 掀起 了 近 四十 年 的 戰禍 。 接連 不斷 的 戰爭 , 使 絲 貨 價格 居高不下 , 甚至 無法 供貨 。 戰爭 也 造成 大量 流離失所 的 難民 橫渡海峽 , 前往 臺灣 來 躲避 大陸 各 地 的 飢荒 和 暴力 。 2 此時 公司 不再 如同 以前 熱情 擁抱 開墾 者 。 為 了 彌補 貿易 收入 的 缺口 , 支付 日漸 沈重 的 開支 , 公司 開徵 一連串 新 的 稅目 , 幾乎 都 是 針對 新 的 漢人 移民 者 。 3 正 如同 費爾堡 ︵ Nicholas Verburg ︶ 長官 所 言 , 漢人 是 ﹁ 在 福爾摩沙 島 上 唯一 能 釀蜜 的 蜂 種 ﹂ 。 4 籌措利 源於 一六三○年代 晚期 , 臺灣 殖民地 的 行政 開支 如 滾 雪球 般 增長 , 巴達維亞 方面 開始 籲請 臺灣 長官 想 辦法 增加 收入 。 5 因此 , 臺灣 官員 開始 考慮 從 殖民地 本身 開取 利源 , 最初 的 措施 是 要求 漢人 移民 發動 ﹁ 樂捐 ﹂ 。 一六三九年 , 長官 提及 某 一 次 為 興建 尤紐斯 牧師 的 新 房舍 而 開徵 ﹁ 樂捐 ﹂ : ﹁ 這樣 尤紐斯…… , 在 新港 蓋起 了 房舍 , 耗費 約 一千六百里爾 , 公司 卻 未 支付 一 毛 錢 , 而是 靠 那些 住 在 我方 聯盟 村落 裡 的 漢人 自願 捐助 而 成 。 ﹂ 6 但 此 種 樂捐 是 隨意 而 為 , 故 臺灣 的 官員 考慮 要 開徵 新 的 稅項 。 先前 已 有 許多 既成 的 稅項 , 例如 鹿 肉 交易 、 進口 燒酒 、 鹽 、 出口 烏魚 ︵ 生 的 或 醃漬 的 ︶ 、 亞剌 ︵ 一 種 米酒 ︶ 、 磚塊 和 水泥 、 房宅 和 建築 的 交易 徵收 ﹁ 什 一 稅 ﹂ , 而 對 獵 鹿 和 捕 魚 都 以 出售 執照 的 方式 徵稅 。 7 可 是 這樣 的 收入 仍 不 足以 平衡 日 增 的 開支 , 公司 因此 把 新 稅 加諸 漢人 移民 身 上 , 徵收 ﹁ 人頭稅 ﹂ ︵ 或 說 是 居留 許可稅 ︶ 。 這 種 徵收 人頭稅 的 概念 , 並 不 新穎 , 在 東亞 、 東南亞 各 地 的 殖民地 中 , 比比皆是 , 例如 在 巴達維亞 、 馬尼拉 、 澳門 四處 皆然 。 就算 以 臺灣 本身 來 說 , 也 不 是 初次 實行 。 一六二六年 , 荷蘭人 才 落腳 兩 年 左右 , 荷蘭 官員 就 已經 要求 要 制訂 居留 許可 相關 的 法律 , 只不過 當時 並 非 為 反映 財政 上 的 需求 。 ﹁ 臺灣 評議會 已經 決定 , 為 了 將 商人 和 工人 跟 海盜 分開 , 要 發布 告令 , 要求 所有 在 內陸 原住民 村落 裡 做生意 的 漢人 , 到 此 ︹ 城堡 ︺ 來 報到 , 並且 申領 執照 , 許可 其 在 彼 生活 。 惟 不需 繳 任何 費用 。 ﹂ 8 此 一 早期 的 居留 許可 制度 並 非 用以 徵收 稅款 , 而是 要 監控 其 生活 。 十五 年 後 , 曾經 有 幾 度 提議 , 想 藉 此 制度 徵收 稅款 , 但 都 在 吸引 漢人 開墾 的 前提 下 , 遭到 駁回 。 官員 們 相信 , 能 把 熟練 的 漢人 技師 從 澳門 吸引到 臺灣 來 的 原因 , 正在 於 臺灣 不 徵收 人頭稅 , 但 澳門 則否 。 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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