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擢升為 「 高等 軍事 參議 , 中 將 海軍 副司令 兼 大 總統府 副禮官 」 。 一九一三年 九月 任 稅務處 會 辦 , 次 年 兼任 袁世凱 的 英文 祕書長 , 後 因 不滿 袁帝制 自 為 而 與 其 疏遠 。 一九一九年 四月 任 中國 紅十字會 副會長 。 一九二一年 任 華盛頓 會議 中國 代表團 顧問 。 一九二三年 五月 任 整理 內 外債 委員會 委員 , 次 月 任 關稅 會議 籌備 委員會 副主任 。 一九二四年 任 稅務處 督辦 。 一九二六年署 杜錫珪 內閣 外交 總長 , 次 年 退出 政壇 。 一九三五年 九月 病逝 於 北平 。 d 羅文榦 , 字 鈞任 , 一八八八年 生 , 廣東 番禺人 。 一九○四年 赴 英國 留學 , 入 牛津 大學 專攻 法律 , 歸國 後 曾 任 廣東 審判廳 廳長 、 廣東 高等 檢察廳廳長 。 一九一三年 任 北京 政府 總檢察廳 檢察長 。 一九一九年 在 英國 考 獲 大 律師 資格 。 歸國 後 , 兼 北京 大學 法律 教授 。 一九二一年 至 一九二七年 , 歷任 梁士詒 內閣 司法 次長 、 大理院 院長 、 司法 總長 , 王寵惠 內閣 財政 總長 , 顧維鈞 內閣 司法 總長 等 職 。 出席 華盛頓 會議 , 任 中國 代表團 司法部 專門 委員 , 力主 收回 領事 裁判權 , 在 尤 為 關鍵 的 山東 問題 交涉 中 立場 強硬 , 從 法律 角度 指出 《 二十一 條 》 等 中 日 條約 的 不 合法性 。 一九二二年 任 財政 總長 期間 , 曾 解除 英籍 總 稅務司 安格聯 ( Sir Francis Arthur Aglen ) 的 職務 , 是 中國 近代史 上 破天荒 的 舉動 , 引起 轟動 。 同年 十一月 因 簽訂 《 對 奧 匈 帝國 借款 展期 合同 》 涉嫌 受 賄 被 捕 , 三 入 牢獄 , 直至 翌年 因 證據 不足 釋放 , 史 稱 「 羅文 榦案 」 。 一九三一年 任 國民 政府 司法 行政部長 , 次 年 轉任 外交部長 。 抗戰 期間 任 國防 會議 參議 、 第一 屆 國民 參政會 參政員 、 西南 聯合 大學 教授 , 一九四一年 十月 病逝 於 廣東 樂昌 。 e 鍾文耀 ( 一八六一~一九四五 ) , 號 紫垣 , 廣東 香山人 。 晚清 第一 批 官費 留 美 幼童 , 其 姓名 按照 廣東 發音 拼成 Mun Yew Chung 。 一八七九年 進 耶魯 大學 , 曾 為 校 划 艇隊 舵手 , 帶領 耶魯 划艇隊 在 與 哈佛 大學 舉行 的 年度 比賽 中 兩 度 獲勝 。 後 歷任 駐 美 使館 通譯官 、 駐日 使館 二 等 參贊 、 代辦 、 駐 小 呂宋 總領事 、 北洋洋務 參贊 兼 保工局 差 、 上海 輪船 招商局 總辦 、 郵傳部 滬 寧 鐵路 管理局 總辦 。 民國 成立 後 , 曾 任 滬寧 、 滬杭甬 鐵路 管理局 局長 、 上海 造幣廠 籌備 主任 。 f 福開森 ( John Calvin Ferguson, 1866-1945 ) , 美國 教育家 、 文物 專家 、 慈善家 、 社會 活動家 。 出生 於 加拿大安 大略城 , 父 為 教會 牧師 。 自幼 隨 家人 移居 美國 。 一八八六年 畢業 於 波士頓 大學 , 參加 「 社會 福音 運動 」 ( The Social Gospel ) , 被 美 以 美 會 派到 中國 傳教 。 次 年 抵 南京 , 熱愛 中國 文化 , 漢語 流利 , 取華 名為 福茂生 。 一八八八年 創辦 匯文 書院 ( 南京 大學 前身 ) , 為 第一 任 監督 。 一八九七年 辭教 會職 , 至 上海 協助 盛宣懷 創辦 高等 工業 學堂 ( 南洋 公學 , 上海 交通 大學 前身 ) , 為 第一 任 監院 。 一八九九年 接辦 《 新聞報 》 。 一九○○年 入 湖廣 總督 張 之 洞 幕府 時 , 參與 策劃 東南 互保 。 一九○二年 參與 修訂 中國 對 日 、 對 美 條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