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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別 就此 兩 課題 提出 建議 於 次 。 1. 採用 結匯證 與 浮動 匯率 應付 目前 臺幣 自 央行 大量 流出 之 危機 , 正本清源 之 辦法 , 唯 在 使 外匯 之 收支 相 平衡 。 六十二年 年初 政府 當局 曾 開放 進口 貿易 , 一 氣 將 2,000 餘 種 管制 進口 商品 改列為 准許 進口 之類 。 然 進口 數量 之 反應 至為 遲緩 , 反 不若 出口 增加 之 速 。 論 者 多 以為 新 開放 之 商品 其 關稅 本 已 太 高 , 故 解除 管制 無 甚 效用 。 但 更 重要 者 或 係 目前 進口 貿易 , 雖 號稱 開放 , 但 事實 上 200 美元 以上 進口 , 仍 需 每 筆 由 國貿局 審核 , 始 得 核准 。 國貿局 審核 之 標準 究竟 為 何 , 殊不得而知 。 但 側 聞 進口商 往年 實績 , 亦 是 標準 之 一 。 如是 則 進口 貿易 並 未 真正 開放 , 及 核准 之 進口 不能 迅速 增加 以 配合 出口 之 增加 , 自 可 想像 而 知 , 且 僅 以 近年 進口 申請 件數 而 論 , 每 年 何 啻 200,000 餘件 , 以 國貿局 有限 之 人員 , 如 欲 認真 審核 如此 巨額 之 申請 案件 , 自 不免 有 積壓 之 情事 。 在 目前 央行 外匯 資產 高速 增加 , 至 使 臺幣 洪流 洶湧 而 出 之 情勢 下 , 似 斷乎不容 繼續 。 故 今後 對 既已 列為 准許 進口 之 商品 輸入 , 應 由 政院 明令 無庸 再 由 國貿局 審核 ; 應 可 令 進口 廠商 直接 逕 向 外匯 銀行 辦理 結匯 。 同時 政府 應 將 保護 關稅 之 過 高 者 , 酌量 減低 。 如此 方 可 使 進口 趕上 出口 , 從而 消除 出超 。 蓋 出超 對 開發 中 國家 之 無益 而 有害 , 筆者 於 上 次 之 報告 中 業已 剴 切 言 之 。 今 臺幣 因 外匯 資金 之 猛 增 而 巨量 湧出 , 則 出超 之 必需 消滅 , 殆 迫不容緩 之 舉 。 第二 : 外匯 資產 猛 增 引起 金融 危機 之 對策 2324 唯 此 項 辦法 , 恐 猶 不能 立刻 生效 , 並且 即令 施行 有時 之後 , 亦 不能 斷定 在 目前 臺幣 之 匯率 下 , 國際 收支 是否 即 能 平衡 。 而 目前 情勢 之 迫切 , 恐 有 採取 即刻 生效 之 辦法 之 必要 。 因此 莫如 採取 西歐 各 國 及 日本 均 已 被迫 而 採用 之 浮動 匯率 辦法 。 其實 經濟 學者 , 早已 認為 此 係 在 目前 各 國 通貨膨脹 速率 不等 , 而 政府 又 無力 穩定 國內 物價 之 情況 下 , 最 合理 之 外匯 制度 。 但 在 我國 採用 則 有 兩 大 障礙 。 必需 克服 。 甲 我國 猶 在 準 戰事 狀態 之下 , 為 防止 可能 突然 發生 之 資本 逃避 , 我國 即 欲 採取 浮動 匯率 , 而 外匯 買賣 仍 不宜 完全 自由 。 但 此 困難 之 克服 方法 , 筆者 與 劉大中 在 四十三年 回國 服務 時 即已 提出 , 即 出口商 及 自 海外 匯款 來 臺灣 者 , 仍 需 將 外匯 結繳 央行 及 其 代理 外匯 銀行 , 但 不能 立刻 領取 同值 之 臺幣 , 而 只 能 取 相同 數額 之 結匯證 。 ( 結匯證 不必 如 從前 採用 之 舊法 , 用 一 單 張 形式 , 而 可以 採用 一 冊 之 支票 ( Coupons ) 形式 , 其 票面 由 結匯 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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