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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 軍法 來 取締 言論 文字 , 總會 受到 中外 民主 社會 的 譴責 而 傷害 了 國民黨 及 其 頭子 的 聲譽 , 也 只有 過去 的 軍閥 們 和 專制 王朝 的 皇帝 們 , 如 清朝 的 慈禧 太后 才 敢 這樣 明目張膽 的 胡為 , 今天 自稱為 民主 世界 一 份子 的 國民黨 絕不 願 如此 亂來 , 何況 中華民國 對於 言論 文字 的 取締 , 原有 「 刑法 」 和 最近 修正 的 「 出版法 」 可資 依據 的 。 ( 註 22 ) 於是 就 搬出 了 「 涉嫌 叛亂 」 的 罪名 而 始 可 由 軍法 機關 來 處理 , 蓋 國民黨 軍法 機關 的 審判 既 可 秘密 進行 , 復 可 不 依 法律 辦理 , 不 去 調查 事實 , 不 令 被 攀誣 之 人 和 攀誣 之 人 來 對質 , 只要 在 審判 那 一 天 對 外 公開 一下子 就算 對 外 有 所 交代 了 , 說出 「 軍法 是 公開 審判 」 的 。 這 一切 的 一切 , 均 可 用 「 依法 從事 」 來 掩護 其 荒謬 無恥 、 卑劣 齷齪 的 行為 。 其實 , 國民黨 當局 的 荒謬 無恥 和 卑鄙 殘酷 的 行為 早已 揚名 中外 , 前事 歷歷在目 , 中外 人士 沒有 一 人 不 知道 的 。 「 一 個 人 不能 組 黨 的 」 猶 之 如 「 一 個 人 是 不能 造反 的 」 是 一樣 的 , 因而 必須 找出 一些 同謀 的 人物 , 然後 才 可 達成 其 栽 誣 而 陷害 雷震 的 目的 。 這 就 是 傅中梅 ( 名正 ) 、 馬 之 驌 和 劉子英 【 註 三 】 三 人 成為 陪葬 的 「 犧牲品 」 的 理由 了 。 國民黨 黨報 、 國民 政府 官報 和 一些 御用 報刊 則 始終 堅持 「 雷案 」 是 一 個 「 法律 問題 」 , 而 不 是 一 個 「 政治 問題 」 者 , 就 是 為 要 達到 其 栽 誣陷害 的 目的 也 。 由於 國民黨 「 御特 」 警備總部 和 黨報 、 官報 以及 御用 報刊 等等 一再 宣稱 「 雷案 」 是 因為 「 自由 中國 」 的 言論 而 起 , 說 「 自由 中國 」 的 言論 是 離開 了 它 原來 所 標揭 的 宗旨 而 卻 為 中共 來 作 宣傳 , 儘管 國民黨 當局 和 御用 黨徒 們 在 其 內心 上 明知 這 是 「 莫須有 」 的 栽 誣陷害 。 現在 , 我 想 把 「 自由 中國 」 的 宗旨 在 敘述 「 新黨 運動 」 的 本 文 之前 , 略為 說明 一下 , 再 請 世人 看看 「 自由 中國 」 的 言論 , 是 不 是 如 官方 栽 誣 所 說 , 離開 了 原來 所 揭櫫 的 宗旨 ? 是 不 是 有利於 叛徒 的 宣傳 ? 以 「 自由 中國 」 作為 報刊 的 名稱 , 是 胡適 ( 註 24 ) ( 字 適之 , 安徽 績溪 人 , 一八九一-一九六二 ) 命名 的 , 係 仿照 第二次大戰 時 的 「 自由 中國 」 而 來 , 對於 中國 共產黨 所 佔領 的 北方 區域 則 稱 之 為 「 奴役 中國 」 , 蓋 那裡 的 老百姓 連 不 說話 的 自由 都 沒有 。 胡適 當時 所 持 的 意見 是 : 中共 現在 雖然 囊括 大 北方 的 土地 , 而 長江 則 古稱 「 天塹 」 【 註 四 】 , 中共 現在 沒有 一 支 海軍 , 而 國民黨 軍隊 則 握有 相當 大 的 海軍 , 英國 在 抗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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