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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凡 中 將 於 雷震 被 捕 後 , 在 法庭 尚未 審訊 之前 , 即 對 社會 公布 雷震 等 被 捕 的 原因 : 「 自由 中國 」 半 月刊 發行人 雷震 , 暨 該 刊 編輯 傅正 、 經理 馬 之 驌 與 前任 會計 ( 按 劉子英 辭去 會計 已 有 七 年 之 久 , 警備總部 硬 要 加上 這 個 頭銜 , 以為 羅織 的 伏筆 ) 四 人 , 因 涉嫌 叛亂 , 為 警備總部 於 昨日 ( 九月 四日 ) 上午 分別 依法 拘捕 , 現 由 軍事 檢察官 進行 偵訊 中 。 臺灣 警備 總司令部 發行人 王 超凡 中 將 就 「 自由 中國 」 半 月刊 發行人 雷震 受到 拘捕 偵辦 一 事 , 發表 談話 , 據稱 : 「 雷震 」 等 涉嫌 叛亂 , 本部 根據 懲治 叛亂 條例 第十 條 之 規定 , 已 於 九月 四日 將 其 依法 拘捕 , 現 正 偵訊 中 。 按 懲治 叛亂 條例 第十 條 條文 為 : 「 犯 本 條例 之 罪 者 , 軍人 由 軍事 機關 審判 , 非 軍人 由 司法 機關 審判 。 其 在 戒嚴 區域 犯 之 者 , 不論 身份 , 概 由 軍事 機關 審判 之 。 」 臺灣 現屬 戒嚴 區域 , 雷震 等 既然 是 在 臺灣省 內 有 觸犯 懲治 叛亂 條例 的 罪嫌 , 則 依據 上述 的 規定 , 自應 由 軍事 機關 審判 。 本部 對於 法律 所 規定 的 職責 , 自當 切實 執行 。 雷震 等 人 被 拘捕 , 與 所謂 「 反對黨 」 無關 ( 按 這 是 抹殺 良心 在 講話 ) 。 本 案 完全 是 因 雷震 等 涉嫌 叛亂 , 依法 偵辦 , 是 他們 個人 的 問題 。 本部 對於 凡 屬 中華民國 任何 國民 , 在 現在 法令 之下 從事 合法 的 政治 活動 者 , 概 不加 干涉 。 反之 , 如 違反 國家 法律 , 則 不論 其 屬於 任何 黨派 , 本部 職責 所在 , 絕 依法 辦理 ( 按 這 完全 是 抹殺 良心 和 事實 的 談話 ) 。 我們 看 了 「 御特 」 警備總部 上面 這 一 宣布 , 再 來 回頭 看看 上面 所 引 黨 報 「 中華日報 」 兩 篇 社論 , 即可 明瞭 中華民國 現在 的 政治 型態 為 如何 的 了 , 極權 國家 乎 ? 民主 國家 乎 ? 人民 享有 身體 之 自由 乎 ? 政府 依法 執行 政務 乎 ? 對於 一 件 正在 偵查 階段 的 「 雷案 」 , 除了 執政黨 國民黨 招待 新聞 記者 發表 「 流氓書 」 ( 後 文 當 評論 ) ( 註 9 ) 和 「 御特 」 警備總部 一直 宣布 「 雷案 」 的 罪狀 外 , 而 黨報 和 官報 還要 大放厥詞 , 肆意 渲染 , 冀圖 淆惑 中外 社會 的 視聽 , 我們 除 曾 看 過 蘇俄 的 獨裁 魔王 史大林 曾 以 這 種 方式 清除 政敵 如 托洛斯基 等等 之外 , 在 民主 國家 裡 實在 找 不 出 同樣 的 例子 。 此時 「 中華日報 」 的 社長 , 是 國民黨 黨校 中央 政治 學校 畢業生 , 曾 在 蔣中正 公館 擔任 秘書 職務 有年 , 一度 獲得 蔣中正 贈與 的 大量 美金 而 遊學 美國 , 在 米蘇里尼 大學 新聞系 掛 個 名字 的 「 曹聖芬 」 , 有 人 說 他 是 個 製造 仇恨 、 侮辱 政敵 起家 的 新聞 記者 , 由於 他 , 鼓動 讀者 來 搗毀 「 自由 中國 」 社 而 挨 了 「 自由 中國 」 的 讀者 投書 及 專論 兩 頓 咒罵 , 所以 對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