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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開眼界 , 發現 世界 上 竟然 還 有 這麼 一 個 天地 , 女人 可以 跟 男人 站 在 同等 的 地位 。 十九世紀 末 到 二十世紀 初 , 短短 不 到 三十 年 時間 , 是 實際 轉變 時期 , 婦女 噩夢 初醒 , 雖然 這 個 覺醒 腳步 非常 慢 , 甚至 到 現在 還 沒有 完全 覺醒 , 但是 從 那時 開始 , 婦女 是 真正 進入 覺醒 的 管道 。 通常 一 個 大 的 轉變 和 震撼 發生 , 除了 本身 努力 以外 , 還 需要 有 外力 , 西洋 文化 就 是 一 個 很 大 的 外力 。 中華民國 的 建立 使 婦女 地位 提高 婦權 運動 的 第五 個 時期 , 應該 是 從 二十世紀 初 , 一直 到 現在 , 也許 還 要 再 延後 若干 年 。 中華民國 的 成立 , 使 婦女 的 地位 實質 上 向 前 躍進 , 尤其 是 一九二七年 以後 , 國民 政府 成立 , 頒佈 了 很多 法律 , 婦女 地位 有 很 大 的 突破 , 例如 取消 納妾 制度 。 我們 常 譏笑 美國人 離婚 快 , 認為 美國人 容易 離婚 , 中國人 不 容易 離婚 , 其實 都 一樣 , 美國 沒有 納妾 制度 , 必須 離婚 , 不 離婚 就 會 鬧出 人命 , 中國 因為 有 納妾 制度 , 可以 妥協 。 美國 社會 , 國 下面 , 就 是 家 , 他們 重視 家庭 , 遠 超過 中國人 萬 倍 , 所以 不 允許 兩 妻 並存 。 中國人 對 家 並 不 重視 , 很多 人 下班 以後 雲遊 四方 , 東竄竄 、 西竄竄 , 就 是 不 回家 。 因為 中國 社會 比較 複雜 , 人際 關係 也 比較 複雜 。 外國人 下班 必須 回家 , 固然 也 有 人 去 酒吧 , 但是 少數 。 國民 政府 也 明令 規定 不准 婦女 纏足 , 現在 各 位 一定 和 我 一樣 , 永遠 不 了解 為什麼 女孩子 要 把 腳 纏 起來 。 在 我 少年 時代 , 比 我 稍 大 的 婦女 , 像 我 的 姊姊 、 姑母 、 阿姨 等 , 全 都 是 纏足 的 。 我 有 一 位 堂兄 , 是 高級 師範 畢業 , 在 我們 那 一帶 是 位 紳士 , 他 娶親 唯一 的 條件 就 是 要 新娘子 天足 , 結果 在 附近 幾 個 縣 都 找 不 到 一 個 天足 的 女孩子 。 我 小 的 時候 , 縣政府 派 很多 女 學生 擔任 「 放足 委員 」 , 到 各 縣 去 宣傳 不能 再 給 女孩子 纏足 啦 , 已經 纏足 的 要 放開 , 結果 被 鄉 裏 的 人 打出來 , 這些 鄉人 有 道德 上 的 根據 , 有 聖人 的 支持 , 做 母親 的 會 說 : 「 如果 我 不 給 女兒 纏足 的話 , 我 對不起 我 的 女兒 和 我 的 良心 。 」 第三 個 最 重要 的 突破 是 繼承權 , 國民 政府 頒佈 的 法令 中 規定 , 女孩子 可以 繼承 財產 , 這 是 破天荒 的 一 件 大 事 。 五千 年 傳統 文化 中 , 女人 不 算 人 , 沒有 繼承權 , 武照 當 女 皇帝 時 , 最 大 的 一 個 困擾 , 就 是 沒有 女兒 繼承 王位 的 理論 根據 。 許多 皇帝 有 女兒 , 沒有 兒子 , 往往 發生 宮廷 政變 , 殺 人 千萬 , 血流成河 。 古時 女人 不但 在 政治 上 不能 繼位 , 在 財產 上 也 不能 繼承 。 但是 中華民國 的 成立 , 使 女孩子 有 了 繼承權 。 甚至 很多 已經 出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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