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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 的 到 了 中年 的 男性 , 因為 青壯年 時 忙 於 謀生 , 或 在 大陸 已 有 妻子 , 在 等候 團聚 的 歲月 裡 不覺 已 屆 中年 。 寂寞 再 加上 生活 需要 異性 照顧 , 又 過 了 談情說愛 的 年齡 。 這時 要 結婚 , 除了 靠 人 介紹 以外 , 「 買 個 妻子 」 也 是 結婚 的 途徑 之 一 。 這 類 婚姻 有的 很 幸福 美滿 , 因為 女方 家境 貧困 , 婚後 可以 過 食飽衣暖 的 生活 。 同時 這些 男士 大都 隻身 在 臺 , 女方 嫁過去 沒有 公婆 的 約束 , 馬上 就 是 「 當家 」 的 , 可以 做 一 個 滿足 的 妻子 。 但是 也 有 很 不幸 的 。 多半 是 因為 男方 獨身 了 半 輩子 , 性情 比較 孤僻 難處 。 或是 雙方 年齡 相差 懸殊 , 種種 觀點 難以 協調 等 原因 。 中國 歷代 雖 不斷 禁止 買賣 婚姻 , 例如 太宗 貞觀 十六年 禁 賣 婚 , 高宗 顯慶 四 年 嚴定 品官 嫁女 受 財 的 限制 , 夫家 也 不准 受 「 陪 門 之 財 」 , 《 元史 . 刑法志 》 規定 : 「 諸 男女 婚姻 , 媒氏 違例 多索聘財 及 多 取 媒利 者 , 諭眾 決遣 。 」 明 洪武 五 年 曾 下 「 婚姻 毋 論 財 」 的 詔示 , 並且 說 : 「 古 之 婚禮 結 兩 姓 之 歡 , 以 重 人倫 , 近世 以來 , 專論 聘財 , 習染 奢侈 , 其 議制 頒行 ,務 從 節儉 , 以 厚 風俗 。 」 清 初 朱柏盧 的 治家 格言 說 : 「 嫁 女 擇 佳 婿 , 毋 索 重 聘 。 」 但是 「 太空 時代 」 , 還 有 女人 可 當 貨品 買賣 , 這 豈不是 讓 人 嘆息 的 一 件 事 麼 ? 接到 這 類 的 信 , 我 真 不 知 該 說 什麼 了 , 我 又 能 說 什麼 呢 ? 媒妁 婚姻 這 種 婚姻 雖然 比 買賣 婚姻 文明 一點 , 但 也 是 「 淵源 流長 」 的 一 種 婚姻 型態 了 。 根據 歷史 是 在 周代 興起 的 , 這 種 婚姻 首先 必須 要 有 媒妁 之 言 , 其次 必須 要 有 父母 之 命 , 最後 必須 要 有 聘約 。 《 詩經 . 齊 風 南山篇 》 有 兩 句 可以 為證 : 「 … … 取 妻 如 之 何 ? 必 告 父母 … … 取 妻 如 之 何 ? 匪媒 不得 。 」 沒有 父母 之 命 、 媒妁 之 言 , 年輕人 是 不能 結婚 的 。 而 唐 、 宋 、 明 、 清 等 代 的 律令 , 對於 婚姻 的 規定 是 要 看 有沒有 設定 婚書 或 有沒有 授 受聘財 , 但是 並 沒有 限定 聘財 必須 多少 , 就 是 一 兩 尺 布 也 算是 聘財 了 。 這 當然 比 買賣 婚姻 文明 , 同時 是 重視 契約 關係 , 而 不 是 買賣 關係 了 。 當然 , 在 這 種 型態 的 婚姻 裡 , 青年 男女 對 自己 的 婚姻 是 沒有 自主權 的 , 結婚 只 是 兩 家 或 兩 族 的 事 。 這 種 婚姻 制度 在 中國 社會 推行 了 千餘 年 , 自然 是 根深蒂固 , 不可能 完全 從 現在 的 社會 上 消失 的 。 據 南部 一 所 大學 的 同學 告訴 我 , 他們 常常 看見 咖啡館 裡 像 舉行 會議 似的 坐 了 一 桌 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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