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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媽 的 , 老一輩 的 朋友 , 以及 婦女 雜誌 , 用 嘲諷 的 口吻 教導 年輕 女子 『 捉擒 』 丈夫 的 藝術 , 有如 捕蠅紙 之 黏 取 蒼蠅 … … 。 」 「 女人 必須 在 能 嫁出去 的 時候 , 想盡 方法 嫁出去 」 , 這 幾乎 是 人類 大部分 女性 「 認知 」 的 「 信條 」 。 當然 , 這 和 女人 在 社會 的 地位 有關 , 西方 國家 的 某些 媽媽 教 女兒 趕緊 「 捉 」 住 一 個 丈夫 , 可能 只 基於 這 個 「 信條 」 。 而 在 我們 的 社會 裡 , 父母 安排 的 婚姻 是 有 不同 的 意義 的 , 那 就 是 父母 傳統 權威 的 維護 , 和 傳統 家族 主義 的 維護 。 周代 宗法 社會 的 組織 是 「 家長 之 權 , 定於 一 尊 , 子女 是 父母 的 所有物 , 女子 又 是 男子 的 所有物 。 … … 」 既然 子女 是 父母 的 所有物 , 那麼 子女 結婚 當然 是 父母 的 事 而 不 是 子女 的 事 , 父母 有 絕對 的 權力 來 決定 取捨 了 。 因 父母 不 同意 而 不 敢 結婚 的 情形 , 是 我 接到 的 信件 當中 比率 相當 高 的 。 這 類 年輕人 沒有 力量 推開 頂 在 頭 上 的 孝 字 , 沒有 父母 之 命 , 縱然 有 了 結婚 對象 也 不能 結婚 。 至於 傳統 的 家族 主義 , 到 今天 還 有 很 大 的 力量 : 「 講 中國人 的 傳統 家族 主義 時 , 一定 要 提到 儒家 所 最 注重 的 孝 。 … … 一般 父母 及 祖先 對孝 的 想法 與 企望 是 子孫 除了 延續 他們 的 生命 之外 , 還 要 討 他們 的 歡心 … … 在 傳統 的 家庭 中 , 父母 以 孝 或 不孝 的 大 帽子 扣 在 子女 頭 上 , 使 子女 日夜 陷於 孝 與 不孝 的 困惑 中 。 」 要 討 父母 的 歡心 , 最好 就 是 把 自己 的 終身大事 交給 父母 作主 。 在 我 的 讀者 來信 中 , 這 種 例子 也 是 太多 了 。 有的 年輕人 為 討 父母 歡心 , 就 放棄 原來 自己 選擇 的 對象 , 和 父母 安排 的 對象 結婚 了 。 媒妁 之 言 、 父母 之 命 的 婚姻 在 本 省 「 盛行 」 的 程度 , 是 我 沒 寫 專欄 以前 , 沒 接觸 這 類 問題 以前 所 想像 不 到 的 。 而且 最近 有 些 年輕人 在 幾 次 戀愛 毫無 結果 , 以及 看到 、 或 本身 經歷 到 戀愛 痛苦 的 一 面 時 , 竟 覺得 既然 非 結婚 不 可 , 而 自己 找 對象 又 這麼 「 艱苦 」 , 同時 戀愛 結婚 不 美滿 的 例子 又 多 得很 , 還不如 由 父母 作主 算了 。 因此 「 業餘 的 媒人 」 還是 很多 婚姻 中 少不了 的 重要 角色 , 他們 的 「 任務 」 還是 很 「 原始 」 的 。 英 社會學家 哈利斯 ( C. C. Harris ) 在 《 家庭 導論 》 一 書 ( The Family : An Introduction ) 中 分析 父母 和 親戚 決定 對象 的 婚姻 有 三 種 : (一) 幼年 時 決定 的 婚姻 ( 包括 未 跟 異性 結交 以前 ) , 比較 接近 所謂 「 門當戶對 」 的 婚姻 。 (二) 父母 之 命 的 婚姻 , 尤其 適用 於 女性 , 不 讓 她們 和 異性 接觸 。 (三) 視導 婚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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