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但 利潤率 有 所 提高 , 唐廷樞 時期 除 前 一 兩 年 外 , 大多 在 10 % 以下 , 盛宣懷 時期 大多 在 10 % 以上 ( 圖表 1-1 ) 。 但是 , 華潤 公司 的 這 種 總代理 的 壟斷 地位 , 是 內地 三十 年 計劃 經濟 體制 的 產物 , 也 是 國家 政策 保護 的 產物 。 隨 ?
1979 年 國家 外貿 體制 改革 和 外貿 經營權 的 下放 , 中央 各 部委 、 各 省 市 地方 政府 紛紛 在 香港 開設 貿易 “ 窗口 公司 ” , 華潤 公司 的 政策性 代理 業務 受到 嚴重 衝擊 : 香港 的 轉口量 下降 , 導致 華潤 公司 的 轉口 業務 隨之 受到 嚴重 影響 ; 中資 貿易 機構 日益 增多 , 過去 獨家 經營 變成 競爭 對手 林立 ; 外貿 體制 轉軌 過程 中 , 一度 管控 失序 , 經營 管道 黑白 滲雜 , 水貨 衝擊 嚴重 , 使 傳統 本 銷 商品 中斷 或 萎縮 , 加之 人工 、 寫字樓 、 收購 價格 等 成本 上升 , 依靠 貿易 獲取 的 邊際 利潤 逐年 被 擠壓 。 華潤 公司 在 1980 年代 針對 貿易 體制 改革 帶來 的 危機 , 分 兩 個 方向 實行 突圍 : 1. 貿易 經營 方式 的 改變 從 計劃 經濟 下 的 政策性 代理 向 市場 經濟 下 的 合約 代理 方式 轉變 。 在 傳統 計劃 經濟 條件 下 , 由 內地 各 專業 進出口 公司 進行 統一 收購 , 收購價 由 政府 統一 定價 , 低價 收購 , 再 交由 華潤 公司 代理 本銷 或 轉口 外銷 。 計劃 經濟 的 壟斷 代理 格局 打破 後 , 華潤 公司 就 由 過去 只 做 內地 專業 進出口 口岸 公司 的 代理 , 轉變為 直接 與 內地 生產 廠家 、 貨源 單位 建立 生產 與 出口 代理 關係 , 而且 這 種 代理 關係 不 是 政府 政策 主導 的 定價 , 而是 由 市場 主導 的 契約 法律 關係 , 合約 規定 代理 雙方 的 權利 、 義務 , 確保 183 第四 章 “ 三 化 ” 大 擴張 代理 收益 。 而且 不僅 代理 內地 商品 , 還 可 代理 海外 商品 。 從 單純 的 代理 貿易 向 代理 與 自營 貿易 結合 並 以 自營 為主 轉變 。 1980年代 初 , 華潤 公司 的 自營 進出口 貿易 的 營業額 僅 佔 整 個 貿易 總額 的 8 % , 自從 開展 新 的 自營 貿易 方式 , 如 易 貨 貿易 、 邊境 貿易 、 進口 保稅 業務 、 內地 與 香港 基建招 投標 、 補償 貿易 、 組織 成 套 設備 進出口 等 業務 , 並 與 合作 夥伴 開展 聯營 、 合作 經營 、 投資 入股 、 提供 融資 等 合作 方式 , 取得 穩定 貨源 和 進口貨單 , 到 1992 年 , 自營 進出口 貿易額 達到 28.48億 美元 , 佔 公司 貿易 總額 的 50.41 % , 首次 超過 代理 業務 貿易額 , 1994年 自營 貿易額 更 升 至 62.9 % , 華潤 ( 集團 ) 有限 公司 下屬 19 家 貿易 公司 , 6 家 實現 了 全部 自營 , 另 有 9 家 自營 貿易額 超過 了 代理 貿易額 。 〔 14 〕 從 以 港澳 地區 為 重點 向 港澳 市場 與 出口 市場 多元化 相 結合 , 發展 直接 遠洋 貿易 。 出口 市場 從 過去 港澳 、 東南亞 地區 , 向 拉美 、 歐洲 、 北美 、 非洲 、 中東 等 遠洋 市場 拓展 。 1994年 , 在 華潤 貿易額 中 , 第三 國 貿易 及 海外 公司 貿易額 分別 佔 貿易 總額 的 16 % 和 2 % 。 到 1995 年 ,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