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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 2,206 in text 576a5612326d1b3fb780246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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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 見到 的 那 種 持續 發揮 功能 的 " 宣法 " , 是 沒有 成立 餘地 的 。 底波拉 這 類 的 " 先 知 " 所 給 的 是 政治 神諭 , 而 非 訴訟 神諭 , 卡理斯瑪"士師 " 的 特殊 技能 是 政治 ─ 軍事 決定 , 而 非 法律 判決 或 睿智 。 依 此 , 實情 極 有 可能 是 : 兩 者 , 受到 肯定 的 先知 與 戰爭 英雄 , 即使 在 承平 時 也 被 要求 調解 紛爭 , 而 世俗 的 戰爭 英雄 一旦 像 亞 比 米勒 那樣 確立 其 支配 後 , 也 總是 不約而同 地 會 將 此 種 調停 視為 支配權 而 掌握 在 自己 手 中 。 不過 , 最初 的 幾 個 王 主要 並 不 是 被 視為 法律 的 擔綱 者 甚或 法律 的 創造 者 , 而是 軍事 領導 者 。 傳說 裡 假定 大衛 曾 在 某 個 情況 下 插手 干涉 血仇 鬥爭 ( 〈 撒 母 耳 記下 〉 14 : 2f. ) 。 不過 顯然 直到 所 羅門 才 有 系統 地 將 司法 掌握 在 手 裡 ( 〈 列王 記上 〉 3 : 16f. ) : 傳說 裡 提到 在 他 治 下 由 他 興建 了 一 個 法院 ( 〈 列王 記上 〉 7 : 7 ) 。 或許 由於 此 番 更 張 , 他 被 後世 視為 審判 智慧 的 泉源 。 不過 , 我們 首先 就 從未 聽說 列王 曾 設置 任何 官職 以 求 法律 的 統一 , 甚至 在 亞哈治 下 , 宮廷 還 藉著 左右 法官 而 扭曲 法律 15 , 而 在 此 , 王 顯然 並 非 法官 。 直到 耶利米 時 才 首度 看到 王於 午前 坐鎮 於 法庭 ( 〈 耶利米書 〉 21 : 12 ) 。 不過 , 審判 先知 本身 的 法庭 倒是 由 官員 ( Sarim ) 與 長老 , 連同 作為 審判 助手 的 人民 ( kahal ha ' am ) 一起 組成 ( 〈 耶利米書 〉 26 ) 。 傳說 不會 是 如此 , 如果 法 創制 是 士師 及 權力 後繼 者 ( 亦 即 諸 王 ) 的 主要 貢獻 , 或者 這 是 現存 諸 法律 集 的 來源 。 上述 提及 的 傳說 的 各 個 意味 不明 之 處 , 顯然 是 後來 才 添加 進去 的 , 我們 將 看到 , 時 當 " 美好 的 古法 " 與 理想 的 承平君主 和 墮落 的 當代 兩 相對 舉 的 時代 。 諸 法律 集 本身 也 必定 是 另外 一 個 樣子 , 如果 它們 是 源自於 以色列 原本 就 行之有素 的 統一 的 官職 裁判 。 倘若 果真如此 , 那麼 毫無 疑問 的 , 這些 法律集 也 必定 在 現實 裡 具有 長遠 不 墜 的 實際 通用 效力 。 事情 正好 相反 , 至少 就 債務 奴隸 法 而 言 , 換言之 , 在 整 個 社會法 實際 上 最 重要 的 部分 上 , 如 我們 所 見 的 , 確實 正 對 反 。 一如 世界 各 處 , 法律 在 以色列 也 曾 經由 古代 司法 集會所 的 法律 實際 適用 而 得到 發展 。 一旦 公佈 的 判決 會 被 視為 先例 , 人們 雅 不 願 有所 背離 。 " Chuk " 似乎 是 透過 判例 所 形成 的 約束性 風俗 習慣 與 法律 慣習 的 古老 典型 表現 16 ( 〈 士師記 〉 11 : 39 ) 。 按照 如此 形成 的 習慣 而 給予 法律 指示 的 領袖 ( 在 底 波拉 之 歌 裡 也 包括 軍事 指揮 者 ) , 在 古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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