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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 雖 發達 , 知識 卻 貧乏 。 」 說明 了 今日 資訊 的 社會 問題 。 在 資訊 爆炸 時代 , 閱聽人 應 作 資訊 節食 動作 。 當 我們 在 吸收 資訊 時 , 是否 能 將 資訊 轉化成 有用 的 知識 與 智慧 , 成 了 我們 的 考驗 。 人們 為 了 不 讓 自己 脫離 社會 , 理當 接受 時代 的 脈動 , 但 在 接受 新 資訊 的 同時 , 往往 都 會 忘 了 最 基本 、 最 傳統 的 東西 , 那 就 是 書本 。 人類 思想 應該 簡分成 三 個 步驟 ── 資訊 、 知識 、 智慧 。 接受 資訊 、 經過 判斷 、 轉化成 知識 ; 適當 運用 知識 , 才 是 真正 的 智慧 。 有 知識 也 不見得 有 智慧 , 往往 有 很多 人 書 念 得 很多 , 卻 不 懂得 如何 與 人 相處 , 處處 不 受 歡迎 。 他 認為 資訊 爆炸 將 使 個人 發狂 , 已 非 只是 虛擬 情境 , 「 資訊 節食 」 該 是 時候 了 。 □ 持續 推動 新聞 自由 的 運作 鄭 教授 更 認為 新聞 自由 是 基本 人權 , 也 一向 被 視為 是 維持 社會 自由 繁榮 、 開明 發展 與 法治 的 基礎 。 他 認為 新聞 自由 的 最 大 功能 是 監督 政府 , 世界 上 又 有 多少 擁有 權力 的 政府 喜歡 被 批評 、 被 監督 呢 ? 中外 新聞史 上 , 爭取 新聞 自由 可歌可泣 的 事例 屢見不鮮 , 新聞 自由 不 是 天 上 掉下來 的 , 也 不 是 權力 者 所 施捨 的 , 而是 需要 新聞人 以 生命 來 爭取 的 。 他 主張 在 未來 運作 新聞 自由 的 過程 中 , 要 表現 得 更 理想 , 使 國民 「 知 的 權利 」 與 「 新聞界 社會 責任 」 相得益彰 、 相互 呼應 。 □ 建立 完善 傳播 平衡 機制 此外 , 鄭貞銘 強調 必須 建立 完善 傳播 平衡 機制 。 在 民主 社會 , 新聞 事業 的 可貴 是 建立 在 服務 公眾 的 基礎 , 如 無 此 項 立場 , 則 新聞 事業 可能 反 成 動亂 的 根源 。 如何 運用 最 大 的 智慧 與 耐心 , 善盡 守法 守分 之 職責 , 勿 濫用 自由 , 乃 成 了 新聞人 最 大 的 考驗 。 新聞界 當然 有 監督權 , 但 如果 踰越 過度 , 恐 非 國家 社會 之 福 。 國家 保障 言論 自由 的 宗旨 , 在 維護 國家 安全 與 秩序 , 促進 國家 發展 與 利益 。 因此 約制 任何 不 負責任 以及 濫用 自由 的 言論 , 實 亦 為 保障 真正 言論 自由 的 必要 手段 。 建構 一 個 理性 的 現代 社會 , 亦 必須 考慮到 私人 利益 的 保障 。 因此 , 言論 自由 , 必須 以 不 侵犯 他人 為 規範 , 否則 無端 侵犯 隱私權 , 也 應 受 法律 制裁 。 民主 國家 雖 保障 新聞 自由 , 但 也 以 法律 明文 禁止 誹謗 等 藉 言論 侵犯 私權 的 行為 。 要 新聞 傳播 走上 正路 , 發揮 其 社會 公器 的 功能 , 鄭貞銘 認為 必須 從 四 個 方向 共同 努力 : 一 、 政府 要 有 尊重 自由 、 維護 公論 的 雅量 。 二 、 從事 新聞 傳播 工作 者 必須 心懷 公正 , 不 為 私利 。 三 、 修改 法規 , 迎接 時代 發展 。 要 確立 明確 、 客觀 標準 , 超越 時代 發展 , 不要 落在 時代 與 傳播 科技 發展 之後 , 尤其 要 加強 行政 上 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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