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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題 。 和 日本 比比 看 再 談 保護 政策 的 問題 , 假定 我們 的 進口 稅率 為 二五% , 其他 附征 稅捐 加起來 可 達 四○% , 政府 為 了 保護 某 項 工業 , 而 管制 該 項 產品 進口 , 如 與 自由 進口 相 比較 , 政府 豈不是 犧牲 四○% 龐大 的 稅收 ? 這 筆 稅收 由於 轉嫁 的 結果 , 本來 是 消費 大眾 向 政府 繳納 的 , 但 因為 政府 管制 進口 , 勢必 放棄 該 項 稅收 , 這樣一來 該 項 稅收 的 相當 數額 即 加惠 轉移給 受 保護 的 廠商 。 我們 知道 , 政府 培植 該 等 廠商 是 短期 的 , 不 是 長期 的 , 這 一 點 , 那些 廠商 應該 有 最 起碼 的 認識 。 本 省 尚 有 許多 承 政府 保護 的 廠商 , 保護 期間 已 相當 長久 , 同時 也 有 相當 的 成就 。 如果 為 了 貪圖 更多 不 流汗 即可 得到 的 利益 , 而 藉口 說 , 人家 美國 經濟 那樣 發達 , 工業 那樣 進步 還 採取 種種 保護 措施 , 例如 美國 所 採取 非 棉 織品 的 配額 政策 等 , 而 請求 我們 的 政策 繼續 給予 更多 的 保護 , 認為 自己 理由 充足 , 振振有詞 , 如果 稍加 分析 的話 , 便 可 知道 美國 和 我們 的 保護 有 其 不同 的 地方 。 說 美國 工業 先進 還 採取 保護 , 我們 的 工業 進步 不如 美國 , 更 應該 大力 保護 , 這 完全 是 不 知道 自己 的 環境 才 說 的 謬論 。 人家 有 豐富 的 天然 資源 , 很 容易 求 生存 , 我們 必須 以 外銷 為主 , 內銷 為 副 , 必須 倚靠 進口 原料 , 加工 之後 再 出口 , 否則 無從 發展 經濟 , 無以 維生 。 先天 條件 不如 人家 , 保護 內銷 , 無異 鼓勵 內銷 , 外銷 沒有 保護 , 有的 國家 補貼 外銷 , 才 是 真正 的 獎勵 外銷 。 內銷 再 保護 , 永遠 不能 養成 力量 , 什麼 時候 才 能 轉為 外銷 呢 ? 經濟 背景 不同 , 經營 者 應該 明白 自己 的 處境 , 明白 事情 的 道理 , 及早 袪除 依賴 的 心理 , 自強 起來 , 不要 再 與 美國 的 保護 政策 相 比較 。 如果 硬 要 比較 的話 , 和 日本 相比 則 較 接近 實際 環境 , 難道 我們 願意 放棄 自己 的 志氣 而 承認 不如 人家 嗎 ? 談到 企業 的 目的 , 我 認為 企業 應該 努力 達成 下列 五 個 目標 : 一 、 培養 人才 , 企業 事實 也 就 是 人 , 要 養成 力量 , 前面 說 過 財力 再 雄厚 也 不足 恃 , 主要 還 是 人才 的 養成 , 人 的 能力 「 品質 」 之 培養 是 企業 必須 做到 的 。 二 、 投資 者 有 合理 的 報酬 , 能夠 有 合理 的 股息 分配 , 才 能 建立 資本 市場 , 公司 需要 擴充 設備 時 , 資金 才 容易 籌集 。 三 、 使 員工 得到 合理 的 待遇 , 改善 員工 生活 , 這樣 才 能 要求 員工 發揮 他們 的 潛力 。 四 、 使 企業 穩固 , 生產 價廉物美 的 東西 供應 消費 大眾 , 提高 國民 生活 水準 , 貢獻 社會 。 五 、 創造 利潤 , 繳納 稅金 , 促進 社會 安定 , 改善 公共 設施 。 因為 社會 的 安定 直接 影響 工業 的 發展 , 兩 者 是 息息相關 , 互為 影響 的 , 這 是 企業 的 社會 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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