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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 另 設有 職業 訓練局 、 勞工 安全 衛生 研究所 、 勞工 保險 監理 委員會 、 勞工 保險局 及 北 、 中 、 南 三 區 勞動 檢查所 等 附屬 機關 。 註 29 : 一九七○年 , 財政部 錢幣 司司長 趙既昌 赴 新加坡 考察 國民 住宅 計劃 和 中央 公積金 制度 ( Central Provident Fund ) , 並 奉 財政部 部長 李國鼎 指示 , 於 一九七○年 至 一九七四年 先後 草擬 「 全 國 軍公教 人員 及 企業 員工 福利 儲金 實施 方案 」 、 「 公積金 條例 草案 」 , 經 多 次 提案 討論 , 但 未 獲 行政院 院會 通過 。 公積金 制度 的 目的 在於 建立 完整 劃一 的 退休 給付 和 養老 制度 , 保障 受雇人 的 老年 生活 ; 減輕 政府 和 企業 的 財務 負擔 , 紓解公 、 勞保 潛在 的 財政 危機 ; 避免 勞動 基準 法 的 高基數 退休 給付 標準 落空 , 有助於 社會 安定 ; 公積金 由 政府 統籌 運用 , 促進 社會 經濟 的 繁榮 。 參見 趙既昌 , 《 財經 生涯 五十年 》 , 153-164 頁 。 【 第十二 章 】 沙土 變 黃金 ── 加工 出口區 第十二 章 沙土 變 黃金 ── 加工 出口區 一九五六年 五月 , 工業 委員會 建議 設立 加工 出口區 , 還是 我 的 主意 。 雖然 加工 出口區 必須 設 在 港口 , 而 港口 是 由 交通部 主管 , 但 ( 這 個 計劃 ) 一直 由 我 主導 。 這 個 計劃 籌備 了 很 久 , 因為 要 找 一 個 合適 的 地方 很 不 容易 。 我 和 海關 總 稅務司 張申福 先生 研究 在 高雄 浚港 的 新生地 設立 加工 工廠 , 他 和 我 很 熟 , 作風 很 開放 。 ( 註 1 ) 當時 主要 考慮 兩 個 問題 , 一 是 工業 產品 出口 , 二 是 工業 土地 取得 。 工業 產品 出口 雖然 和 海關 沒有 關係 , 但是 出口 工業 仍然 和 進口 關稅 有 密切 關係 。 那 時候 無論 進口 物資 或 器材 , 關稅 稅率 都 很 高 , 過 高 的 關稅 會 影響 出口 工業 的 發展 , 所以 採取 設立 區段 的 方式 , 以 降低 進口 關稅 的 負擔 , 這樣 工業 產品 就 可以 出口 , 當時 我 已經 想到 這 個 辦法 可以 解決 出口 的 問題 。 另外 , 當時 工業 土地 的 取得 很 不 容易 , 而且 適合 出口 工業 的 土地 更 不 容易 取得 , 尤其 是 海港 附近 的 土地 , 因此 加工 出口區 的 觀念 就 形成 了 。 現在 高雄 第二 港口 的 部分 土地 就 屬於 高雄縣 。 ( 註 2 ) 第二 港口 的 建設 有 日圓 貸款 協助 , 事實 上 日方 核貸 長期 貸款 的 過程 , 是 先 派 很多 人員 來 考察 港口 投資 的 利益 , 通過 後 才 提供 貸款 , 而 不 是 送 一 筆 錢 讓 貸方 花用 。 在 技術 方面 , 他們 已經 是 工業化 國家 , 所以 比較 有 經驗 。 ( 註 3 ) 一九五六年 , 經安會 會議 討論 加工 出口區 而 沒有 具體 結論 , 主要 的 關鍵 在於 關稅 稅收 的 權限 , 財政部 部長 才 有 權 決定 關稅 , 不 是 由 海關 總 稅務司 決定 。 ( 註 4 ) ( 一九五八年 ) 嚴家淦 先生 擔任 財政部 部長 , 他 很 有 遠見 , 瞭解 財政 和 經濟 的 關係 。 接下來 繼任 的 陳慶瑜 先生 , 原任 主計長 , 負責 編製 政府 預算 , 所以 一定 要 量入為出 , 斤斤計較 。 ( 註 5 ) 加工 出口區 的 構想 在 技術 層面 沒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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