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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2,561 in text 595c5c2d326d1b284d8f0ab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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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 機構 附屬 於 國家 財政 , 形成 「 大 財政 小 銀行 」 的 格局 。 所以 , 在 確立 計劃 經濟 制度 後 , 銀行 作為 財政部 所屬 機構 的 身份 更加 明確 , 甚至 有 「 財政部 出納 」 之 稱 。 一九五八年 , 「 銀行 機構 多數 被 精簡 、 合併 或 撤銷 。 」 212 一九六二年 六月 十三日 中共 中央 、 國務院 就 改變 人民 銀行 在 國家 組織 中 的 地位 發出 通知 , 決定 中國 人民 銀行 總行 由 國務院 直屬 機構 改為 部委級 機構 。 在 文革 期間 , 中國 人民 銀行 一度 被 正式 併入 財政部 , 合署 辦公 , 成為 該 部 主管 貨幣 發行 和 存 貸款 業務 的 司局 。 213 例如 在 一九七一年 , 中國 人民 銀行 上海市 分行 、 區 辦事處 和 縣支行 先後 與 市 、 區 、 縣 財政局 合併 , 市 分行 原有 的 各 專業 處 一律 撤銷 , 只 剩下 一 個 銀行 業務組 , 配備 十幾 個 工作 人員 , 其餘 人員 都 到 奉賢 「 五七 」 幹校 勞動 。 214 這 種 沒有 現代 銀行 的 情況 , 是 中國 貨幣 經濟 幾近 絕跡 的 證明 。 存款 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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