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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 條件 是 相當 的 , 彼此 都 應該 有 生育 能力 ; 育兒 能力 ; 社會 經濟 能力 。 生育 能力 「 並 不 只是 受精 , 而是 身心 都 具有 充分 養育 子女 的 能力 , 也 就 是 具備 做 父母 的 能力 。 如果 父母 本身 不 成熟 或 過於 年邁 都 不 理想 」 。 至於 育兒 能力 , 「 如果 結婚 過早 則 很 難 育兒 或 教育 子女 , 如果 年邁 退休 才 結婚 , 可能 無法 養育 到 子女 獨立 。 最好 在 父親 三十六 、 七 歲 以前 就 生下 最後 一 個 子女 」 。 至於 社會 經濟 能力 , 「 … … 至少 也 應該 具備 憑 夫婦 就業 , 就 能夠 謀求 生計 的 獨立性 」 。 幾乎 所有 的 婚姻 問題 專家 都 認為 結婚 對象 最 重要 的 一 個 條件 是 「 心理 的 成熟 」 , 因為 心理 成熟 才 能 了解 責任 、 愛 , 才 能 情緒 平衡 不 走 極端 。 而 處在 一 個 生活 環境 複雜 、 思想 紛紜 、 個人 和 社會 關係 密切 的 工業 社會 裡 , 心理 不 成熟 的 人 , 簡直 是 無 承擔 婚姻 這 副 擔子 的 。 我 接到 的 來信 中 , 因 配偶 雙方 或 一 方 心理 不 成熟 而 引起 婚姻 不 協調 , 甚至 造成 悲劇 的 , 實在 太多 了 。 □ 家庭 的 結構 傳統 的 大 家庭 一 個 美國 女孩 嫁給 中國 男孩 , 她 說 : 「 我 沒 想到 我 嫁 的 不 只 是 一 個 中國 男孩 , 而是 一 個 中國 家庭 。 」 這 句 話 顯示出 我們 的 社會 雖然 已 進入 工業 社會 , 但是 我們 的 家庭 結構 可能 和 歐美 國家 還 有 很多 不同 的 地方 。 尤其 是 美國 家庭 , 由於 社會 結構 的 特殊 , 所以 在 家庭 結構 中 並 無所謂 的 「 大 家庭 」 制度 , 而 一般 的 美國人 一生 也 就 生活 在 兩 種 家庭 中 : (一) 出生 後 他 被 撫養 的 家庭 。 (二) 成長 後 他 自己 建立 的 家庭 。 我國 傳統 的 大 家庭 是 因 農業 社會 的 人力 需要 而 形成 的 , 人丁旺盛 , 人力 雄厚 才 能 維護 一 個 家庭 的 生存 。 反之 , 「 人丁 單薄 」 就 幾乎 註定 了 一 個 家庭 的 沒落 , 尤其 是 缺少 能 出 勞力 的 「 男丁 」 , 這 個 家庭 的 土地 產業 就 有 落入 別 的 族人 手 中 的 危險 。 所以 大 家庭 雖然 複雜 , 問題 層出不窮 , 家人 互相 傾軋 , 但是 這 個 制度 仍然 維持 了 長長 的 幾 世紀 。 大 家庭 的 結構 , 縱 的 是 直系 親屬 , 從 「 兩世輩 」 到 「 三世輩 」 或 「 四世輩 」 , 甚或 更多 「 世輩 」 組成 , 橫 的 是 旁系 親屬 , 包括 所有 因 婚姻 關係 而 成為 近親 的 人員 。 「 … … 包括 三世輩 之 親屬 團體 係指 一 對 夫妻 及 其 一 子 一 媳 之 未 成年 子女 , 或 夫 之 父母 。 包括 四世輩 之 親屬 團體 係指 一 對 夫妻 及 其 一 子 一 媳 之 未 成年 子女 , 及 夫 之 父母 。 其 無 子 而 以 女 贅婿 或 與 女婿 同居 者 , 則 上文 所 稱 夫 之 父母 均 應 為 妻 之 父母 。 包括 五世輩 以上 之 親屬 團體 依 此 類推 。 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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