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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2,818 in text 576a5614326d1b3fb78028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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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 」 統攝 一 個 美學 共同體 的 內涵 , 它 不僅 規範 公民 的 美學 表現 , 同時 也 暗示 藝術家 的 創作 傾向 : 「 美學 自覺 意識 的 提升 , 將 能 讓 台灣 社會 全體 進入 一 個 全新 的 生命 體驗 , 一 個 具備 美感 與 倫理 的 社會 建構 。 進入 高度 資本主義 社會 裡 , 我們 更 應該 回歸到 公園 、 客廳 、 廁所 … … 等等 每 一 個 日常 生活 角落 的 美感 體現 , 將 公共 環境 與 私人 環境 之 品質 提升 , 內化 成為 每 一 個 國民 的 應 盡 義務 , 而 藝術家 所 追求 的 美學 作品 , 也 只有 在 此 種 氛圍 才 適得其所 , 並 成為 美適性 不可或缺 的 一 環 。 」 延伸 論述 上述 這 篇 文章 之 於 文建會 推動 公民 美學 政策 , 具有 宣示性 的 作用 。 而 在 這 個 基本 架構 之外 , 陳其南 關於 公民 美學 的 主要 闡述 , 包括 : 1. 將 審美 視為 「 社區 營造 」 的 終極 目標 : 「 社區 總體 營造 已 推行 十 年 , 以往 似乎 並 未 將 美學 納入 社區 營造 的 核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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