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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 2,911 in text 5b334ac29027f3cbd21fb1a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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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% , 在 六十一年 以後 更 進一步 的 增至 30% , 即可 與 日本 的 水準 相 媲美 了 。 在 韓國 , 資本 形成 毛額 的 百分率 在 民國 四十二 到 五十四年 間 介於 11 和 18% 之間 , 並 無 明顯 的 上升 趨勢 。 但 到 五十五 年 當 儲蓄 傾向 由 上 一 年 的 19% 跳升 至 7% 時 , 資本 形成 毛額 百分率 也 由 15% 升到 216% 。 隨著 儲蓄 傾向 的 繼續 升高 , 資本 形成 毛額 百分比 也 繼續 升高 , 至 五十五 ∼ 五十九年 五 年 間 , 每 年 的 平均率 已 達 25% 在 六十年代 , 該 比率 仍 繼續 成長 , 而 到 六十八年 又 再 達到 了 354% 的 高水準 。 六 、 資本 輸入 係 額外 的 國內 資本 形成 推進器 正 如 上文 所 提 , 資本 輸入 在 香港 和 新加坡 兩 個 城市 的 融通 投資 方面 扮演 了 一 個 頗為 重要 的 角色 。 當 該 兩 個 地區 的 國內 儲蓄率 仍 甚 低 或 為 負值 時 , 資本 形成 毛額 中 外資 佔 了 很 高 的 比率 。 以 香港 而 言 , 民國 五十年 時 , 國內 儲蓄 毛額 雖 僅 佔 國內 所得 毛額 的 53% , 但 其 國內 資本 形成 毛額 百分比 卻 已 達 214% ; 而 在 新加坡 , 當 國內 儲蓄 毛額 佔 GDP 的 比率 仍 為 負值 時 , 其 資本 形成 毛額 百分率 卻 已 超過 11% 。 不過 , 就 香港 來 說 , 當 國內 儲蓄 傾向 強化 時 , 其 主要 效果 似 僅 為 替代 外資 的 流入 , 結果 使 香港 由 一 個 資本 進口 極 多 的 國家 , 到 五十年代 晚期 和 六十年代 就 轉變為 一 個 資本淨 出口 國家 了 。 因此 , 香港 的 資本 形成 毛額 比率 很少 增到 佔 GDP 的 25% 以上 。 相反 的 , 新加坡 的 國內 儲蓄率 雖 也 快速 增加 , 但 所 增 儲蓄 悉數 用 於 融通 國內 資本 形成 , 而 外資 流入 並 未曾 減弱 , 只 獲 加強 而已 。 因此 , 新加坡 的 國內 資本 形成 佔 GDP 的 百分率 急速 上升 至 六十 ∼ 六十九年 , 每 年 平均 已 達 392% ; 到 六十九年 再 升為 432% , 可能 是 世界 上 最 高 的 水準 , 甚至 遠 超過 日本 了 。 七 、 四 個 亞洲 新興 工業化 國家 的 起飛 年份 的 試估 本 文 的 前言 中 已 分析 過 起飛 的 基本 條件 , 即 每 人 儲蓄 必須 超過 足以 維持 資本 / 勞動 比例 之 所 需 , 或 可 轉換為 S/Y > ( K/Y ) , 若 將 此 條件 應用 於 這 四 個 國家 的 發展 經驗 , 我們 即 能 得知 , 這 四 個 國家 的 起飛 而 進入 自力 成長 境界 的 時間 , 彼此 之間 只 有 幾 年 的 差距 而已 。 讓 我們 首先 來 觀察 台灣 : 其 平均 儲蓄 傾向 由 民國 四十九 ∼ 五十一 年 的 76 ∼ 80% 跳升 至 五十二年 的 134% , 此後 更 快速 上升 , 自 五十六年 開始 乃至 超過 20% 。 五十年代 早期 , 台灣 的 人口 成長率 仍然 相當 高 。 雖然 已 呈現出 遞減 的 趨勢 , 但 僅 能 由 四十九年 的 35% 降為 五十四 年 的 30% 。 同 期 的 平均 資本 / 產出 比例 之 估計 則 由 37 降至 27 。 倘 將 ( 見 表 4 ) 。 的確 , 該 年 的 超額 還 很 小 , 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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