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2,923 in text 5b334aab9027f3cbd21f7e3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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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 若干 法律 上 的 優待 為 回報 。 較 特殊 的 是 協防軍 士兵 。 他們 退伍 時 , 可 有 公民權 為 回報 , 成為 羅馬 的 公民 。 此外 , 他們 的 " 地 下 " 妻子 和 子女 也 可 取得 合法 地位 。 禁止 士兵 及 下級 軍官 結婚 是 反映 羅馬 軍隊 常備 職業化 的 一 項 極 特殊 的 規定 。 軍隊 甚至 規定 已 結婚 的 人 必須 先 解除 婚姻 , 才 得以 入伍 。 這 項 禁令 對 所有 百 人 連長 以下 的 官兵 皆 有效 。 奧古斯都 甚至 一度 禁止 軍 團長 ( legati legionis ) 與 妻子 相會 。 後來 放寬 限制 , 允許 冬季 休兵 期間 , 軍團長 可離營 與 妻子 團聚 。 羅馬人 認為 , 最少 在 理論 上 , 如果 官兵 沒有 家庭 的 顧慮 , 將 可 更 專注 於 戰鬥 , 成為 戰力 較 強 的 軍隊 ; 也 因為 官兵 少 牽掛 , 較 不 影響 軍隊 的 調動 和 機動性 。 但是 事實 上 , 由於 人性 的 基本 需求 , 這 項 禁令 不可能 澈底 執行 。 法律 以外 的 婚姻 普遍 存在 , 也 被 允許 存在 。 只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