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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2,967 in text 576a5615326d1b3fb7802ba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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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 個 課題 上 , 雙方 政治 制度 的 差異 製造出 重大 、 交叉 的 不 對稱 。 一方面 , 雖然 每 一 方 談判 代表 都 受到 國內 各 方 的 若干 節制 , 台灣 方面 的 限制 非常 大 。 台灣 的 媒體 和 立法院會 要求 代表 台灣 的 談判 官員 交代 得 清清楚楚 。 任何 洽妥 的 和解 方案 至少 一定 要 經由 立法院 通過 , 甚至 可能 還要 修憲 。 根據 目前 的 規定 , 修憲 必須 由 立法院 全體 立法委員 四分之三 的 出席 、 經 出席 委員 四分之三 支持 才 成 案 , 然後 交 國民 代表 大會 複決 。 若 涉及 領土 變更 的 修憲案 , 需 由 全體 國大 代表 三分之二 的 出席 、 經 出席 國大 代表 四分之三 的 支持 ; 非關 領土 變更 的 修憲案 , 只要 過半數 支持 即 算 通過 。 二○○ 五 年 夏天 已 通過 的 修憲案 , 第二 階段 改為 由 全民 公投 複決 修憲案 、 領土 變更案 , 有效 票 必須 達 合格 選民 總額 過半數 同意 , 由於 投票 是 自願 行為 , 這 可以 說 是 超級 多數 決 。 另一方面 , 中國 的 談判 代表 只 向 中國 共產黨 領導人 負責 ; 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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