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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森 派兵 協助 南 越 ; 一九七三年 一月 , 美國 總統 尼克森 與 南 、 北 越 政府 簽署 停戰 協議 , 美軍 將 於 六十 日 內 完全 撤兵 。 一九七五年 四月 , 北越 統一 越南 , 南越 總統 阮文紹 流亡 海外 , 結束 長達 十六 年 的 越戰 。 註 8 : 編 按 : 一九九四年 十二月 , 美國 前 國防部 部長 麥納馬拉 在 哈佛 大學 甘迺迪 學院 公開 演講 , 隨後 發表 新 書 《 戰之罪:麥納馬拉 越戰 回顧 》 ( 又 譯 《 麥納馬拉 越戰 回顧 : 決策 與 教訓 》 ; Robert S. McNamara with Brian VanDeMark, In Retrospect : the Tragedy and Lessons of Vietnam, New York : Times Books, 1995 ) , 認為 美國 介入 越戰 是 一 個 錯誤 。 但 此 舉 也 引起 美國 國內 很 大 的 爭議 。 註 9 : 一九六七年 十二月 十二日 , 中美 兩 國 第十 次 簽訂 中 美 資源 交換 計劃 合約 , 由 美國 提供 剩餘 農產品 , 協助 我國 推動 國際 合作 計劃 和 供應 美國 政府 駐華 機構 費用 。 註 10 : 編 按 : 由 美方 提供 農產品 物資 出售 所得 價款 , 配合 我方 供應 人力 、 技術 、 外匯 , 做為 援助 其他 自由 國家 之 用 。 註 11 : 一九六○年 十月 , 外交部 擬具 「 展開 對 非洲 新興 國家 工作 實施 計劃 綱要 草案 」 , 十一月 農復會 據 以 規劃 完成 「 中華民國 與 非洲 新興 國家 展開 農業 技術 合作 初步 計劃 草案 」 。 一九六一年 一月 , 該 計劃 定名為 「 先鋒案 」 ( Operation Vanguard ) ; 十月 , 外交部 成立 先鋒案 執行 小組 , 一九六二年 四月 更名為 中 非 技術 合作 委員會 。 一九六三年 、 一九六六年 擴大 組織 , 一九七二年 十月 併入 外交部 海外 技術 合作 委員會 。 註 12 : 據 同行 的 財政部 錢幣 司司長 趙既昌 憶述 , 李國鼎 部長 乍 聞 沙國 貸款 免息 難以置信 , 還 向 他 求證 確認 。 參見 《 現代化 之 路 ─ 李國鼎 與 台灣 經驗 》 ( 光碟 ) , 台北 , 中央 研究院 近代史 研究所 , 一九九九年 。 註 13 : 一九七四 至 一九八○年 間 我方 共 計 獲得 沙烏地阿拉伯 提供 四 筆 貸款 , 第一 、 二 筆 為 南北 ( 中山 ) 高速 公路 貸款 , 第一 筆 三千萬 美元 , 無息 , 於 一九七四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簽訂 ; 第二 筆 五千萬 美元 , 屬 長期 低利 貸款 , 年息 四 釐 ( 四% ) , 償還 期限 十五年 ( 可 緩 三 年 ) , 於 一九七六年 三月 十日 簽訂 。 以上 兩 筆 貸款 由 財政部 部長 李國鼎 代表 簽署 。 第三 筆 貸款 計 三千萬 美元 , 為 協助 建設 交通 電信 事業 ( 鐵路 電氣化 工程 ) , 年息 五 釐 ( 五% ) , 償還 期限 十五年 ( 可 緩 五 年 ) , 於 一九七八年 三月 十七日 由 財政部 部長 費驊 代表 簽署 。 第四 筆 貸款 計 四千五百萬 美元 , 年息 四 釐 五毫 ( 四.五% ) , 償還 期限 十八年 ( 優惠 前 三 年 不 攤 還 本金 ) , 供給 台電 購置 超高醯線 及 醯 電 斷路器 等 設備 , 一九八○年 十二月 五日 由 財政部 部長 張繼正 代表 簽署 。 第一 筆 貸款 在 沙國 成立 開發 基金 前 獲得 , 其餘 來自 沙國 後來 成立 的 開發 基金 。 一九九○年 七月 二十二日 , 我國 與 沙國 斷交 。 參見 《 李國鼎 先生 多媒體 資料庫 》 , b00577023 ; 《 聯合報 》 , 一九七四年 至 一九九○年 相關 報導 。 註 14 : 蔣氏 工業 慈善 基金 由 蔣震於 一九九○年 創立 , 二○○ 三 年 十月 更名 蔣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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