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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3,104 in text 595c5c25326d1b284d8e77a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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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及 對 外 連結 的 一 項 工具 罷了 。 日本 給予 機器 進口 退稅 折扣 , 而 不 對 原料 及 中間 材 做 進口 退稅 , 不過 , 進口 任何 原料 只 需 付 非常 低 的 稅 。 雖然 中間 財課 的 稅 非常 高 , 出口商 仍 可 獲得 其他 一 系列 的 補貼 。 ︵ 例如 租稅 誘因 , 以及 只 進口 執照 的 優先 配置權 , 准許 他們 在 進口 項目 的 數量 超過 本身 的 需要 時 , 將 之 販售給 受 保護 的 國內 市場 , 以 此 厚利 來 補貼 出口 。 ︶ 這些 額外 的 補貼 大概 必須 在 進口 中間 財時 付 相對 較 高 的 關稅 , 以 抵銷 其 競爭 上 的 劣勢 。 與 此 同時 , 這些 規定 幫助 出口商 需求 引導 向 由 國內 生產 中間 財 , 幫助 國內 的 生產 者 達到 規模 經濟 , 以便 使 他們 的 價格 接近 國際 價格 水準 。 其他 工具 包括 印尼 所 使用 的 相對 貿易 政策 , 以及 西方 國家 在 軍事 ∕ 政府 採購 方面 使用 的 抵銷 安排 ; 澳洲 使用 一 種 合夥 方案 , 於 一九八七年 由 聯邦 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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