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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3,114 in text 5b334ab59027f3cbd21f95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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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月 初 五日 ︵ 一八六一年 十一月 七日 ︶ , 軍機處 交出 議政 王︵奕訢 已 受 封 議政 王 ︶ 、 軍機 大臣 奉 母后 皇太后 、 聖母 皇太后 面諭 : 著 傳知 會議 王 、 大臣 。 載垣 、 端華 、 肅順 各 款 : 大行 皇帝面 諭立 皇太子 , 伊 等 即 假傳諭旨 , 造作 贊襄 名目 。 自此 以後 , 諸 事 并 不 請旨 , 擅自 主持 ; 即 兩 宮 面諭 之 事 , 亦 敢 違阻 不行 。 EF 這 一 來 , 為 載垣 等 人 定罪 的 難題 解套 了 ! 原來 曾經 一度 呼風喚雨 的 八 大 贊襄 政務 王 大臣 竟然 是 ﹁ 假傳 諭旨 ﹂ , 自己 封 自己 。 這一來 , 已 與 大清 歷朝 ﹁ 顧命 ﹂ 之 尊 無關 , 可以 按 律治罪 了 ! 於是 原摺 再一次 申述 載垣 、 端華 、 肅順 種種 不法 後 , 將 所謂 的 贊襄 政務 八 臣 按 律定罪 。 原摺 是 這樣 寫 的 : 查刑部 律載:凡 大逆 但 共 謀 者 , 不 分 首 從 , 皆 凌遲 處死 ; 又 詐傳 詔旨 , 為首 者 斬監候 , 為 從 者 杖 一百 , 流 三千 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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