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3,150 in text 5b334ab89027f3cbd21f9b17
<< Prev Next >>
    
 

碼 事 。 偉大 的 導演 首先 是 形式 的 創造 者 , 甚至 可以 把 他們 稱為 修辭 學家 。 這 絕不 意味 他們 是 為 藝術 而 藝術 的 擁護 者 ; 這 只 是 表明 , 在 形式 內容 的 辯證 關係 中 , 形式 那 時候 是 決定 因素 , 如同 透視 畫法 或 油彩 顏料 曾經 把 繪畫 世界 搞 得 天翻地覆 一樣 。 只要 回顧 十 年 或 十五 年 來 的 電影 , 我們 就 會 清楚 地 看到 電影 藝術 舊有 形式 已經 明顯 過時 的 跡象 。 我們 看到 某 些 一度 盛行 的 類型 影片 急速 消失 , 如 滑稽 喜劇片 ; 但是 , 最 典型 的 事例 顯然 是 明星制 的 衰落 , 某些 演員 仍然 受到 觀眾 的 喜愛 , 取得 商業 上 的 成功 , 但是 , 這 種 崇拜 畢竟 不能 與 社會學 的 神化 現象 同日而語 , 魯道夫 • 范倫鐵諾 ( Rudolph Valentino ) 或 葛麗泰•嘉寶 ( Greta Garbo ) 就 曾經 是 被 神化 了 的 金燦燦 的 偶像 。 因此 , 電影 的 題材 似乎 已經 用完 了 技術 能夠 提供 的 一切 手段 。 此後 , 再 靠 發明 一 個 加速 蒙太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