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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 特殊 教育 , 對 自閉症 或 嚴重 學習 障礙 的 孩童 較 有 實際 效益 。 其實 , 這 也 是 目前 特殊 教育 潮流 中 , 主張 殘障 學童 回歸 普通班 主流 的 真正 涵意 。 自閉症 孩童 治療 的 結果 十四 位 自閉症 兒童 接受 結構性 治療 的 期限 長短 不一 , 有 短 到 一 個 月 ( 每 週 一 次 ) , 也 有 長 到 八 個 月 ( 每 週 2─5) 之 久 。 但 大約 在 治療 兩 個 月 中 , 百分之七十 以上 的 家長 , 經 鼓勵 之後 , 都 在 家 中 設有 治療 的 場所 或 設備 。 表 13 和 13-1 是 依 結構性 治療 記錄 和 實際 觀察 所 做 的 評估 。 ( 百分比 圖 請 看 圖 5 ) 表 13 中 「 整體 滿意 療效 」 的 評估 , 評分 2.5 ~ 3 是 指 在 接受 感覺 統合 治療 和 諮商 討論 的 最初 兩 、 三 個 月 期 內 , 有關 妨害 認知 學習 的 項目 ── 自我 或 對 他人 的 傷害 完全 自然 消失 、 打架 或 遊玩 中 顯示 自主 互動 的 增加 、 從 模仿 語言 增進 到 能 自我 表達 需要 的 長短 語句 、 做 功課 或 學習 興趣 的 提高 、 從 暴躁 脾氣 改變 為 聽話 隨 和 、 好動 分心 轉為 專心 注意 , 或 需 身體 形象 清晰 和 眼手 協調 才 能 畫圖 寫字 等 ── 顯示 最少 有 三 項 ( 2.5 分 ) 或 更多 項目 ( 分 ) 的 完全 改善 , 能 適應 外界 學習 的 情境 。 評分 1.5 ~ 2 是 指 上述 項目 只 有 一 項 或 兩 項 明顯 的 改變 , 但 適應 外界 學習 情境 的 能力 還 不 太 理想 的 情況 。 評分 是 指 治療 完全 沒 進展 的 情況 。 家 中 有 積極 治療 和 整體 滿意 療效 間 的 相關 r = 0.709 。 父母 學習 領會 能力 和 整體 滿意 療效 間 的 相關 。 表 14 是 從 表 13 所 導出 的 檢定表 : 家 中 有 積極 治療 的 自閉症 孩童 十 人 和 家 中 沒 治療 的 孩童 四 人 ( 個案 一 、 四 、 七 、 十 ) 中 , 有關 父母親 學習 領會 跟 合作 能力 , 以及 整體 滿意 療效 的 t 檢定 , 顯示 有 意義 的 差別 。 十四 位 自閉症 孩童 中 , 七 位 家長 的 報告 和 治療 的 觀察 記錄 , 顯示 有 令 人 滿意 的 療效 , 獲得 2.5 ~ 3 的 評分 。 我們 推定 父母 的 盡力 參加 治療 和 接納 新 的 治療 觀念 , 是 治療 獲得 進展 的 主要 原因 。 其餘 七 位 自閉症 孩童 中 , 四號 和 七號 兩 位 接受 治療 都 沒 進展 , 雖然 接受 機構 治療 時間 很 短 ( 11 次 和 13 次 ) , 但 父母親 從來 沒 參加 過 週末 的 諮商 討論 , 在 家 中 也 未 給予 任何 形式 的 治療 , 很 可能 是 治療 無效 的 重大 原因 。 餘下 的 五 位 自閉 孩童 都 有 些許 的 進步 , 其中 一 號 和 十號 也 未 在 家 做 任何 治療 , 但 在 機構 治療 和 討論 都 很 用心 , 達到 初步 滿意 的 療效 。 三 號 和 十一號 接受 機構 治療 很少 ( 前者 每 週 一 次 , 總計 只 接受 四 次 治療 ; 後者 只 接受 治療 十 次 ) , 但 在 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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